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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小说www.dajuxs.com提供的《当家萌狐_鱼丸面汤【完结+番外】》第26页(第1/2页)
僵尸不用睡觉,时间多的是,正好用来卷。
这么一算,家里真是处处都要钱。
胡黎把目光投向了村子后面那片连绵的群山。
靠山吃山,打猎采药,是最快的来钱路子。
胡小满暂时被安排在厨房边上那堆柴火后面睡觉。
胡黎本来想给她在柴房那边搭个简易床铺,但胡小满拒绝了,她说这具身体以前在荀货家就是睡在厨房角落的稻草堆里,已经习惯了,而且厨房暖和,还有灶膛里那两个鬼火娃娃作伴。
胡黎也就由她去了。
这丫头野性未驯,又刚经历剧变,需要时间适应。
这天晚上,胡黎准备跟胡小满商量上山的事。
刚走到厨房门口,就听见灶膛里传来细细的、欢快的“咕咕”声,像是两个小火苗在聊天。
胡小满正蹲在灶台边,好奇地用树枝拨弄着那两团幽绿的鬼火,脸上难得露出一点属于孩童的好奇。
“咳。”胡黎清了清嗓子。
胡小满立刻放下树枝,站起来,头上的狐狸耳朵警惕地竖了竖,又慢慢耷拉下来,看向胡黎:“哥哥。”
“嗯。”胡黎在她旁边蹲下,顺手也拨弄了一下那两团鬼火,引得它们“咕咕”叫得更欢了,“跟你商量个事。明天我打算上山一趟,抓点野味去镇上卖。你对这山熟吗?”
胡小满点点头,土黄色的耳朵抖了抖:“熟。”
“那你知道这山的‘山君’吗?”胡黎问道。他记得土地公提过,山里有人参,是山君种的。
而且,想在山里讨生活,绕不开这位地头蛇。
胡小满的脸色变得有些严肃,压低声音说:“知道。是只母老虎,道行比我深多了,是这片山头的老大。不过她脾气……还算可以,只要不主动招惹她,不碰她的东西,一般不会发火。她好像挺喜欢清净的,平时就在自己的洞府里修炼,很少出来。”
母老虎?脾气还算好?
胡黎心里琢磨着。只要讲规矩,不越界,应该问题不大。
抓点普通野味,不碰她那些有灵性的私产,估计她也不会在意。
“行,心里有数了。”胡黎拍拍手,“明天你跟我一起上山。你也得多活动活动,熟悉一下这具身体,练练逃跑……咳,练练身手。估计以你现在的样子,也抓不到什么大东西,就给我打打下手,帮忙望风、捡捡猎物什么的。”
他顿了顿,叮嘱道:“山里猎户下的捕兽夹不少,你小心点,别踩到了。你现在用的是人身,夹到了可够呛。”
胡小满用力点头:“嗯!哥哥,我记下了!我跑得可快了!以前在山里,那些猎狗都追不上我!”
胡黎看着她那跃跃欲试的样子,忍不住笑了笑,伸手揉了揉她枯黄打结的头发:“行,明天早点起。好好干,卖了钱,给你买糖吃。”
“糖?”胡小满歪了歪头,她对人类的食物还没什么概念,但听胡黎的语气,似乎是好东西,便也开心地点点头,“好!”
第26章 铜丝雀
商量完打猎的事,胡黎目光扫过院子角落那几件简单的农具,忽然想到另一个问题——家里还有地呢。
他转头问正在灶台边,一边背“九九八十一”,一边尝试生火的荀柳氏:“娘,咱家那几亩地,平时谁在料理?”
荀柳氏正被灶膛里的烟呛得咳嗽,闻言脸上一红,有些尴尬地放下火钳,搓着手道:“地……地里的活,以前都是相公和砚哥儿……我、我不会种地。”
她越说声音越小,头也低了下去,“我可以学!我力气大,学起来肯定快!”
胡黎看着她那被烟熏得微黑、却依旧能看出姣好轮廓的脸,以及那双虽然粗糙了些、但骨节分明、显然没做过太多重活的手,心里大概有了数。
他之前就隐约觉得,荀柳氏虽然性子软糯,但言谈举止间,似乎和村里那些常年风吹日晒、手脚粗大的农妇不太一样。
“没必要学。”胡黎摆摆手,“种地这活计,你一开始就不会,现在从头学,费时费力还不一定种得好。你力气是挺大,但种地不光靠力气,还得看时节、懂土性、会伺候庄稼,麻烦着呢。”
荀柳氏张了张嘴,想说自己不怕麻烦,但看着胡黎了然的眼神,又默默把话咽了回去。
胡黎的猜测没错。荀柳氏在娘家时,虽然家境只是普通屠户,但因为是独女,爹娘疼爱,没让她干过什么重活。衣柜里总有一两件时兴的衣裳,也有几件不值钱但精巧的银簪、绒花做装饰。
嫁到荀家后,荀老爷又是个疼老婆的,加上荀砚从小体弱多病需要精心照料,荀柳氏的主要任务就是围着儿子转,操持家务、煎药喂饭,地里的活计,荀老爷从没让她沾过手。
更难得的是,在这个普遍认为“多子多福”、“生儿子传宗接代”的环境里,荀老爷和荀柳氏只有荀砚一个孩子。
听说当年荀老爷就直接说:“有一个砚儿就够了,孩子生多了伤你身体。”
这话在当时,可是相当离经叛道的。
这么看来,荀柳氏简直就是按金丝雀模板养的——只是这只金丝雀,不小心飞进了一个穷窝,成了铜丝雀。
家里的那几亩薄田,一直是荀老爷这个秀才和荀砚这个病弱书生在打理。
荀老爷下课后,脱下长衫就去地里;荀砚身体稍好点时,也会去帮把手。
父子俩一个文弱,一个病弱,能种出多少粮食可想而知,也就勉强贴补点口粮。
胡黎摸着下巴琢磨。
地不能荒着,不然更惹人怀疑。
但让荀柳氏现学种地不现实,让她这只狐狸去抡锄头更不可能——他活了这么多年,绝大部分时间不是被封印就是在现代社会当公务员,野草和小麦在他眼里可能区别不大。
“走,先去地里看看。”胡黎招呼了一声,带着好奇的胡小满和默默跟着的荀砚,由荀老爷领着,去了自家田地。
到了地头,胡黎一看,差点没笑出声。
这地……也太犄角旮旯了!
位于村子最边缘,紧挨着一片乱石坡,土质贫瘠,石块多,光照也不好。地块不大,形状还不规则。
别说精心打理了,估计连路过的野狗都懒得在这儿撒泡尿。
地里稀稀拉拉长着些蔫头耷脑的青菜,一看就是勉强存活,产量估计感人。
胡黎指着这块地,对荀老爷说:“爹,这块地……平时有人来吗?”
荀老爷苦笑着摇头:“这里偏远,土又差,除了咱家,没人会来。”
“行,”胡黎一拍手,有了主意,“那这地以后就让荀砚一个人种吧。爹您就安心教书,地里的活儿别管了。”
荀老爷一愣:“砚儿他……一个人?晚上?”
“对,晚上。”胡黎理所当然地说,“反正他现在也不用睡觉,不知道累。白天在家好好读书,晚上月亮出来,刚好去地里活动活动筋骨。您不也说他以前种地种得不错吗?正好让他练练,别整天呆着,骨头都僵了。”
胡黎还有一层考虑没说出口。
荀砚现在毕竟是僵尸之躯,虽然被他用妖力温养着,越来越像活人,但关节肌肉偶尔还是会僵硬。
他每天晚上还得费心费力给荀砚“按摩”,把他全身关节“噼里啪啦”掰一遍,那声音响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在屋里分尸呢。
让荀砚去抡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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