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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小说www.dajuxs.com提供的《[韩娱同人] 从小说家到顶级导演_雾松松【完结+番外】》第209页(第1/2页)
“首饰好少,”权至龙一边背起了江听寒的链条小包当自己的装饰品,一边指指点点,“晚上还有时间的话我们去逛街吧?”
江听寒伸了个懒腰:“晚上有时间的话再说,你要买什么,又是克罗心?”
权至龙举起手,炫耀着清瘦修长的手指上的重工戒指:“不觉得很酷吗?”
江听寒用掌心包住他的手指,指尖一卡一托,将戒指从他手上摘了下来,嘴角的弧度若隐若现:“cool,归我了。”
今天的她穿了一身黑白格纹西装,尖头皮鞋也是纯白,凸显着高挑的身材,散发着帅气又干练的气质,完全是时尚总监的打扮,气场全开,唯独手上的雕刻了一条银色小龙的繁复浮夸戒指有些违和。
戒指戴在中指上,似乎比指围大了一圈,有些松松垮垮的,根本卡不住,得时时刻刻屈起手指才能把它禁锢在手里,不过另有一只宽大的手穿插着指缝握住了她的手,男人覆盖着一层薄茧的指腹牢牢压着指环,不让它掉落,自己的手上却是干干净净的。
权至龙半开玩笑道:“手上空荡荡的真不习惯,我也缺一个戒指了。”
他松开江听寒的手,习惯性地搂上她的肩膀,让她更向自己靠近,江听寒的脸几乎要埋在蓬松的毛茸茸的皮草里了,有种被白狐尾巴卷住的感觉,软软的、痒痒的,鼻尖徘徊着香水的气味。
他今天喷的是不知道哪个品牌方送给江听寒的香水,浓烈的薰衣草混合着清新的雪松香,像是被雪日里的森林包围了,却又莫名有点郁郁葱葱的茂盛之感。
这种情况下,江听寒的声音也变得有些模糊:“晚上……给你买……”
哪怕今天也刮着魔鬼之风,耳尖的权至龙还是听见了,脸上洋溢着微笑:“好啊,克罗心好像出新款戒指了,不知道这里有没有门店进货呢。”
风吹得“哗啦哗啦”作响,前几日脸蛋都被刮得生疼,今天却有着皮草的保护,江听寒蹭着蹭着柔软的皮草感觉还有些温暖,隔着几层厚厚的衣服,听不见权至龙的心跳声,听自己的心跳声反而很清晰。
权至龙把贝雷帽盖在了女朋友的脑袋上,大手轻轻压着,指尖在烈风中又泛起了一阵红,他似乎一无所觉,看着江听寒那被帽子压得翘起来的黑发笑眯眯的。
“那我要从现在开始数好每一分每一秒,一直数到晚上了。”
江听寒感觉视野一下子变窄了,又被白毛挡,又被帽檐遮了些:“你数了也没用,应该祈祷时间过得快点。”
“我才不要让时间变快,再慢一点才对。”权至龙的顺毛也被狂风吹起,露出光洁的额头,乖巧的气质也一扫而空,转变为乖张,“今天一整天我都要和听寒呆在一起啊,跟你在一起的每一秒钟都很宝贵。”
“……”江听寒默默移开了脑袋,面对权至龙的情话她总是不知道该回答些什么,只能含糊应答道:“嗯……嗯。”
亚历山大·王长相很秀气,还留着一头黑色长发,乍一看还以为是女生,听到声音才确认他是男性,中性气质确实很符合设计师的调性。
他从十五岁开始就混迹各大秀场了,设计风格是以黑白色系为主的极简风,风格清新,线条干净利落,在黑色服装上点缀镶满水钻的手提包或各种首饰,将钻石的闪耀完美衬托了出来,不少明星都青睐他的服装设计。
他给江听寒介绍了自己的新款服装,真正的目的没说,但江听寒也明白,什么喜欢作品应该只是附加点,他这位新锐设计师从四五年前就已经在美国市场崭露头角,现在已经站稳脚跟,应该是想进军亚洲市场,因此才要拍摄这样一个宣传片。
江听寒提前了解过亚历山大·王这个品牌,亚历山大·王肯定也很了解她,知道她是擅长用一个完整故事来突出品牌概念的人,所以早早向她要了广告故事的剧本。
【洛杉矶郊外有一座远离喧嚣的废弃酒店,穿着亚历山大·王春夏运动装的女孩开车路过此处,她是一个摄影师,以为这里没有人,想要探访一下是否适合做一组“世界满目破败疮痍,我只剩你了”的主题的取景地。
没想到酒店里竟然是有人的。
女人黑发红唇,深邃的五官极具视觉冲击力,宽大的黑色西装笼罩着她的身躯,廓形尽显锋利,一条锈红色的亮片内搭跟唇色交相辉映,就像是阴郁黑暗里盛放的一束玫瑰,每迈一步,厚底靴就跟地板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美丽的她跟废旧的酒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只有她坐的那张椅子一尘不染。
脖子上镶满钻石的长项链甩出凌凌的银光,女人眼里波光流转:“Who?”
“真稀奇呢,竟然还会来新的客人。”
女人自称是这家酒店的主人,还给女孩开了一间房,女孩趁机感受了她的体温,是热的,不是幽灵。
“房费呢?”
女人摆了摆手:“不用给钱,只要陪我聊聊天就好。”
外面开始下雪,她似乎很怕冷,点燃了壁橱里的火,还戴上了一顶厚厚的黑色雷锋帽,中间是纯白色的品牌logo。
手掌将帽子轻压,帽檐挡住了她的脸,看不清是什么神色。
她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百年前,这是专门接待社会名流的酒店,而她是酒店老板的女儿,酒店的未来继承人,突然有一天,所有人都中了诅咒,而她那一天正巧出了门去街上买衣服,逃过一劫,她提着两袋亚历山大·王的衣服回来,身上还换了秀场款西装、条纹西装长裤和绑带长靴,推开酒店的门时,所有人都不见了,地上画着一个巨大的魔法阵。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晕了过去,醒来的时候似乎一切如常,大家都回来了,像往常一样生活,但很快,她就发现了不对劲。
他们的衰老速度比正常人要快,而她本人却永生不死,不用吃东西也可以活下来,代价是无法踏出这座酒店,变成了怪物。
“就连我的西装也不会变脏。”女人专门用西装袖口蹭了蹭书架上的灰尘,仍然是干干净净,她露出一抹略带悲戚的苦笑,“我好像被永远定格在了那一天。”
女孩说:“没有试过白色衣服吗?说不定是因为黑色耐脏呢?”
女人:“唉?”
百年来,家人们朋友们迅速死去,她认为是自己吸取了他们的寿命,又害怕酒店再次害人,就用了一点装神弄鬼的手段,把这里闹成了鬼宅,心脏在岁月的流逝里逐渐变得麻木,她其实不怕冷,她没有任何感知,不会变脏、不会热、 不会冷,之所以点火戴帽子,只是更想像正常人靠近一些,已经逐渐沦为一个空有皮囊但失去了心的怪物。
没想到有一天还能听到这么幼稚的话语。
女人“扑哧”笑了出来,陪着女孩换了一套白色的男装,亚历山大·王走的是中性风,男装女装不管哪个性别都能穿,版型很好,显得人很有精神,她仿佛也焕发了新的生机。
这原本是给她的未婚夫的礼物,但未婚夫那天很不巧也在酒店,而且他生命力衰竭的速度是所有人中最快的,两周之后就病逝了。
未婚夫一直都很虚弱,死的那一天却突然回光返照,穿上了她送的生日礼物,也因此这套衣服只被穿过一次,现在是第二次。
女人用洁白的衣袖碰了碰灰尘,仍然干干净净,她却意外发现了袖口上有着一片湿痕。
难道可以碰到水吗?
她又用女孩带来的矿泉水做了实验,可一摸,是干燥的。
女人突然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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