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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小说www.dajuxs.com提供的《丹青引_燎砚》第40页(第2/2页)
只是对李屏山的态度有些恼火,只能无可奈何地叹气,又愤懑不已地抱怨道:“这野猴儿就是不服管教,软硬不吃!倒让诸位看笑话了!你们说,谁家有如此不服管教的、敢跟主人叫板的奴仆?”
罗衡却笑道:“瞧他小小年纪,却比我们在座的都有志气,可知人家天生不是奴仆——是他家人与你家背着他做成了这笔买卖吧?他说他没有家人,那卖他的该不会是人牙子吧?”
郎清道:“什么人牙子?人家就是我家茶园的长工,就住在东坑村里,这李屏山是他丈母娘家的人,走投无路才来投奔他的。他养不活这猴儿,便将他送到我家来混口饭吃。你若不信,且去东坑村打听打听一个叫‘春水’的,便知我所说究竟是真是假。”
“春水?”罗衡惊道,“他丈母可是姓宋?”
郎清点头:“怎么?你认识这家人?”
罗衡并不回答,只是对文卿说了一句:“魏小年弟跟着素不相识的人胡乱跑,我去找他回来,你暂且留下来陪春白兄饮茶吧。”
好好的茶会,还没正式开始,这些人便跑得只剩一个,郎清顿时就兴味阑珊了,万分不解地问对面的文卿:“今天日子不吉利么?怎么茶还没热,人便都走了呢?”
作者有话说:
《大明律》关于人口买卖的法律条文规定:“凡设方略而诱取良人及略卖良人为奴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为妻、妾、子、孙者,杖一百,徒三年。……若假以乞养过房为名,买良家子女转卖者,罪亦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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