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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小说www.dajuxs.com提供的《非人生物见闻录》300-310(第14/24页)
算小事,但后者,那是必然的悲剧。”尘寰道。“古早的时候不少妖就是这么被短命的人族带沟里去认真了起来,最终,万劫不复。”
的确是悲剧,一个百岁而终,另一个长生不老,前者看着后者数十年不变的容颜很难心理平衡,后者看着前者脸上渐渐爬满皱纹离死亡越来越近更是钝刀子剜心,真正意义上的对彼此都是一种折磨。
唔,莫名想到了少凰与刘元,或许少凰始终没意识到自己对刘元的异样不仅仅是因为心大。更可能是她不想找虐。世间无真正的永恒,哪怕是神也会有消亡的一日,只是还没哪个神能够活到寿终正寝,但那一日仍旧是存在的。诚然,到了少凰这个境界,盘古世界毁灭了她都消亡不了,但它仍非真正的永恒,这世间,或者说混沌虚空亦无真正的永恒,根据神界一些科学家的研究,哪怕是混沌也是会消亡的时候,只是那很漫长,漫长到可能神界如今所有的神都消亡了都看不到那一日。
若是不出意外,刘元会消亡在少凰的前头,不论是躯体还是灵魂。而刘元消亡之后,少凰仍会存在很久很久,久到超乎所有人与神能够想像的漫长岁月。
只怕她潜意识里是拒绝相信自己对刘元的感情的,然而那团干净纯粹的感情糊了她一脸让她不得不面对现实。
更令人惊奇的是,不复少年时的意气与莽撞,她仍做出了同样的抉择。
我庆幸道:“幸亏咱俩都是长寿种。”
尘寰赞同的点头。
何其有幸爱上的人和自己是寿命差不多的存在。
***
一口气将熊猫留下的初级教材全都翻译了甩给姑获鸟的时候我被尘寰压着去见了朏朏,朏朏和我聊了半个小时后果断给我了一份轻度神经衰弱的诊断书,同时好奇的问我:“你做什么了竟然将自己给弄得这般惨?”
我疲惫的抹了把脸,不是我做了什么,是熊猫太特么的牛,丫写个医学教材都还不忘坑人族一把,你究竟是看人族多不顺眼啊。
什么叫一人造孽,全族背锅。一时造孽,全族永世背锅。
熊猫这就是个代表啊。
初开始翻译时我只以为它编写教材时是思维转不过来,习惯了神界的思维三观,不适应人族的,但本身又不是人族,因此下意识的就写出了神的思维三观。但越往后翻译我就觉得不对味,这是医学教材不假,但怎么还有洗脑教材的味道?专门将人往变态的方向洗脑。
这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洗脑,若非我同时了解神与凡人的思维三观,估摸等我发现的时候也该被洗脑得差不多了,熊猫你丫的心理学造诣已然可以证道了。
临走都不忘摆一道,尽管知道熊猫已经看开放下,如今纯粹是顺手而为,都没过脑子,纯粹是习惯,但能够养成这种逮着机会就坑人族一把的习惯,不管是熊猫还是人族都挺不容易的。
出了医院,尘寰背着我往回走,同时建议道:“要不,别翻译了?”
我道:“不行,虽然死熊猫编的教材里有坑人的部分,但将那部分给剔除了,剩下的都是精华,若是能够吃透,地球的医学水平能涨一大截。”
“可你才翻译了初级教材就已经神经衰弱了。”
我叹道:“之前有容还没走的时候就应该找她收房租伙食费的。”
可惜有容现在已经走了,更无奈的是,别人旅游还能联系上,而有容,哪怕她带着手机你都很难联系上她。别人旅游是往风景好的地方跑,纯粹是为了放松,或是为了艳/遇,有容却不是,它喜欢看文明的心血。
沙漠中的金字塔、热带雨林里的印第安金字塔、巍峨长城、吴哥窟、楔形文字石板当文明逝去,当创造者已归于黄土,唯有它们曾留下的造物证明着它们存在过。
有容对这些极为有感触,感触深得它还特别整理了收集到的信息,若非地球人族还没灭亡,她当时就想将信息给顺手传给文明墓园的。
我有点好奇她以前给多少文明收过尸,整理的档案顺手发过我,内容非常的有条理,一字虚言都没有,清晰得我有点怀疑她是否穿过了时光海去亲眼欣赏了一番那些已消亡的古代文明。
感觉很专业,专业收尸,给文明收尸。
明明影像都很好很漂亮,我愣是看得无比悲凉与心塞,仿佛在看一具栩栩如生的美丽尸体。
我觉得照这个趋势下去,有容离开地球之前肯定能将地球上所有古文明不管是已发现的还是没发现的都给发掘一遍。
当然,都说了是古文明,自然不会在什么繁华之都,想要找神呵呵哒。
我对尘寰道:“初级教材够姑获鸟用很久了,剩下的我休息好了再翻译,咱们先做点别的。”
尘寰赞同道:“可以,不过你打算做什么?不能是这种对精神损耗严重的事。”
我道:“不损耗精神,我就是想建一座学校,类似少凰跟我提过的雏宫那种。”
“雏宫?南明神族养育幼崽的地方?”
“对啊,现在也收别的种族的幼崽,还是盘古世界第一学府,盘古世界所有知道它存在的种族都渴望自己种族的幼崽能进入其中学习,不过雏宫招人特别严格,每十年招一次生,还只招一百亿名新生。”
尘寰很是无语道:“一次招一百亿名新生还严格?”
我道:“一百亿名是挺多,但问题是它的招生范围是整个盘古世界三千大千世界无数小世界啊。”
一百亿算什么?君族一整个种族的纯血人口就有几千亿。而考虑到君族是繁衍能力只能在古神类身上找优越感的古神神民,不能拿来做种族人口标准,如人族这样的凡人种族,敞开了生,几万亿人口都是小意思。
尘寰也无语了。“忽然觉得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高考也不算什么。”
我点头,跟雏宫一比,高考的确不算什么。
“你是因为之前那只半妖才有这个想法的?”
“是,也不是,很早就有这个想法,但下决定是这段时间的事。那只半妖还是好的,它的能力很差,但它的智商很高,这本身也是混血所致,被传/销带走他却能反过来洗脑别人。”我很是佩服。
“人/妖混血还能让幼崽更聪明?”
“大部分时候能,妖通过修炼来完善自身,它们的躯体因此越来越完美,自然也影响了基因,使得正常情况下后代不容易有什么疾病,身体也比普通人健康。”智商也可能比较高。
而人和妖的混血,两种不同的基因相互补充,若能得了双方的优势,无疑是一个很有天赋的幼崽,不是栋梁就是祸害。当然,也有倒霉的泽了两者的缺陷基因来继承,毕竟,不论是人族还是妖族的基因都还没进化到古神类那般变态,可以补完自身剔除缺陷。
“你会教幼崽?”
我说:“君族的初代种都是我养大的,幼生期加成长期有几千年,我当年连一群熊孩子的几千年都熬过来了,我就不信自己还收拾不了一群最多闹个十年八年的幼崽,再闹也不可能比当年的初代种更能闹腾。”
“几千年?君族纯血不是两百岁成年吗?”
我道:“你说的是现在的君族,漫长的岁月为了适应环境,很难说是进化还是退化,我个人的话觉得应该是进化,虽然成长期减短了,但成年后随着修炼血脉也会慢慢提纯,增加寿命,不过力量就只能靠自己修炼了。不似大洪荒时代的纯血君族虽然几千年才成年,成年时都拥有很强大的力量。但总的来说,前者比后者更容易延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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