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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些认知也很正常啊,毕竟,那个时代,你不可能去计较道侣的孩子不是你的血脉这种问题,得气死。”

    我的思维终于被拉了回来,并且点头,我的确不会在乎伴侣的孩子不是我的血脉这种问题,在大洪荒时代计较这个迟早把自己给气死,无/性繁殖在那个时代可是主流,会计较这种事纯粹是闲得蛋疼。

    尘寰继续说:“这些认知虽然会让你显得与人族不同,但你本来就不是人,只要不在人族面前发表那些认知就可以了。”

    见我赞同,尘寰愈发不解:“那你这几日忧心忡忡的做什么?”

    我说:“靁生而无性。”

    尘寰愣了下,旋即看我的眼神就有点古怪了,显然是明白了我想表达的意思。“就算这样,你生理也还是女性,这不影响什么,又不是顶着女子的皮觉得自己是男子。”

    我苦笑:“若我顶着这副壳子爱上了男性亦或是无性的生灵都没什么,若是女性”特喵喵的,总不能让我搅姬,亦或是做变/性手术吧?

    尘寰默然了须臾,说:“我可以变成女子。”

    我果断拿起沙发上的抱枕怼在了尘寰的脸上。“我咨询错人了。”虽然爱你为你变/性什么的听上去挺感人的,但细思的话总觉得别扭。

    尘寰艰难的从枕头下继续开口:“我是说认真的,不是开玩笑。”

    就是认真的我才更想闷死你啊,我本来就够头疼了,你现在让我更头疼了。

    一直旁观的美人终于开口道:“就算真到了那个时候,小庄主的性别认知都已经改变了,应该不会再觉得这是件头疼的事了吧?”

    我:“美人我晚上若是做噩梦的话,明天一定找你算账。”

    美人应该庆幸,我晚上没做噩梦,一夜无梦,压根没睡。

    还没等我调节好心理入睡,小姑父一通电话来求助了,好不容易有的一点瞌睡虫跑了。

    “小姑丈啊,这么晚了你不在家享受你的二人世界给我打电话干嘛?”你不睡我还要睡啊。

    “我现在还在局里。”

    我:“小姑丈你可真是尽职尽业。”怎么感觉小姑姑快赶上寡妇了?嫁个男人,男人却嫁给了工作。

    “小落你就别讽刺了,我真找你有事,我们这里碰到了僵尸。”

    我彻底醒了,估计今晚也不可能有睡意了。“僵尸?你确定你没眼花?”

    鹤城里的妖魔鬼怪这两年我已经全都上了户,僵尸这一分类就一只:老腊肉。小姑丈该不会是看到老腊肉了吧?老腊肉也太不小心了,居然让人看到原形。

    “我都让咬掉了一块肉,你说我是不是眼花?”

    老腊肉什么时候换口味了?

    不对,老腊肉不吃人的。

    想喝血,医院有血库,想吃人肉,手术切下的废料和妇产科人流的胚胎都是人肉,犯不着攻击活人。

    第174章 第二章养尸·尸毒

    踩着拖鞋赶到警察局的时候我冷汗都冒了一身了,虽然说我对这个小姑丈真的不是很满意,但我也没想他死啊。

    诚然,人还没死,真死了电话也不可能半夜三更的给我打电话了,问题是他被僵尸给咬了啊。

    划重点——被、僵、尸、给、咬、了!

    我靠,被僵尸给咬了这是小事吗?

    事大了。

    被妖怪给咬了一口,只要不是带毒的妖,那只要没被咬死都不是什么大问题,咬掉了一块肉而已,至少命还在,养几个月还是会长回来的,但被僵尸给咬了,不好意思,僵尸正好是带毒的妖,还是带毒的妖里头最坑的一种。

    被别的带毒妖给咬了,最严重也不过一死,而被僵尸给咬了,死都不能死得消停。

    觉得老腊肉怎么样?长生不死,有着一份体面且积德的工作,什么都不缺,羡慕吧?

    那我告诉你,他曾经吃人无数呢?

    并非每只僵尸诞生的时候都是有灵智的,从棺材里一爬出来就有灵智的僵尸属于十万里无一的特例,而这一类僵尸不是生前死得极惨因而怨气冲天,便是执念深重,因而勉强能够保留一点灵智。但实际上,就算能够保有灵智,它们也无法控制自己嗜血的欲望。

    僵尸的进化是通过猎杀别的物种吞噬其血肉精华,有点像凶兽,但又没凶兽那么百无禁忌吃嘛嘛香,不过也幸亏没凶兽那么百无禁忌,否则芸芸众生也不用活了。

    每一只从低级爬到高级的僵尸都必然吃过数之不尽的人,踩着累累尸骸成就大妖。

    老腊肉虽然看着和普通人差不多,但这也只是他。

    僵尸在进化和修炼到一定境界的时候会产生魔魄,拥有清晰的灵智,但就算如此,嗜血仍旧是本能,而谁能控制自己的本能呢?就算能控制,又为何要控制它?最典型也最近的例子还是少凰,若是没有被孟凰给找回去,少凰的结局几乎是注定的:成为神族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神孽,最后被神族联手灭杀,亦或堕入魔道成为一方大魔,为祸世界。至于尊重生灵的生命什么的,想都别想,在魔的观念里,蝼蚁是不需要尊重的,不论是生命还是思想都不值得尊重。

    当然,你要说神和魔很像,好像也没什么区别,那么我告诉你,区别大了。

    神好歹会披一层名为虚伪的皮,虽然你可以说神这是道貌岸然,但伪善也是善,要让别人承认那是善,至少得先付出了,让别人受益了才能做到。不求回报的付出,那是圣人,不是神。因为披着这样一层皮,神族的本质还是秩序的,虽然这秩序跟人族的三观差得不是一点两点,但差得再大那也是秩序。而魔,弱肉强食是唯一法则,如果这可以称之为秩序的话,那么魔是有秩序的。

    君族记载着很多的史料,其中就有不少关于魔的,若是杀戮千万人能让自己得到好处,魔会毫不犹豫的动手;别人都没招它惹它,只是因为觉得别人不顺眼就毁灭了一整个世界,这也是魔才能做得出的事。

    随心所欲,没有道德更没有法律观念,这就是魔,而少凰,本该成为那样的存在,虽然她现在貌似也没好太多,但九十九步和一百步终究还是有区别的不是吗?(PS:很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觉得现在的少凰很无语,但她是真的很好了,妥妥的遵纪守法良民一枚,十佳良民啊)

    放纵远比克制容易,因为克制需要用一生的力气,而放纵,完全不需要,只要跟着欲望与本能走就是了。

    低级僵尸修炼成高级僵尸后有了灵智是不会考虑吃素的,它们仍旧会吃人,只是从原本的靠本能狩猎更进一步,从小BOSS升级为大BOSS,但不管是大的还是小的,还是BOSS。因而,老腊肉已经不是僵尸界的一股清流,他根本就是一股泥石流。

    值得一提的是,僵尸有毒,被僵尸咬一口,死了的话会尸变,没死的话会死,然后再尸变。

    尸变之后变的可不是老腊肉这种高级僵尸,而是毫无灵智只有嗜血本能的行尸走肉,必须进食无数的生灵且不在半道上被人干掉才会生出魔魄产生灵智。

    到时候小姑丈尸变,你说我带具行尸走肉回去见小姑姑还是抓个几十万人族给小姑丈当食物,吃出灵智吃出人形后再带回去见小姑姑?若是前者,小姑姑得哭死,若是后者,那我得担心僵尸小姑丈会不会把小姑姑给下锅了,僵尸可不会控制自己的嗜血本能。

    反应过来被僵尸咬了一口的后果后我的冷汗刷刷的往外冒,穿上衣服,拖鞋都没换就跑出了门,连被尘寰看到追问发生了什么事都顾不上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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