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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出院。

    妈哒,我现在可是债台高筑,这住院费能省还是省吧,尤其是这里的东西对我的作用还不大,犯不着花这冤枉钱。

    生啃人参的味道一点都不好,但不可否认,效果不错,我恢复得很快,还有玄君,它也恢复得很快,只有尘寰还半死不活的,我能拿人参当萝卜啃,玄君能啃参片,尘寰却只能磕人参炼制的药丸,虽然药性更为温和,但能够摄取的能量多少受到了影响。不过,这也是为他好,玄君是一半浓度的凶兽后裔,我,我也不知自己是什么情况,反正对于某些东西,我们的身体接受能力很强。尘寰却不然,参须是自一根古神身上拔下来的,具有神性,“凡人”范畴的生物随便啃,百分百出事。想要吃了不死人,必须经过多重工序,费时费力还影响药力。不过,好的慢总比没命要好。

    已经过去了一个月,我的血肉已经重新长了出来,大部分内脏也长了回来。而尘寰仍旧是一副木乃伊的形像,话说回来,不针对少凰这样的变态的话,核弹对我和尘寰这一层次的生物,杀伤力还真是不一般。

    瞅着木乃伊造型的尘寰,我默默削着苹果,非常之无言。

    不是我哑巴了,而是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对着他说什么。

    有人愿意用生命保护我,我不会惊奇,因为我的父母当年就是这么做的。

    可,尘寰不是我的父母,我的父母将我看得比生命更重要,那是因为血缘,但我跟尘寰肯定没血缘,物种都不是同一个,就算曾有共同的祖先,那也是不知道多少代之前的事了,等同于两个人族追溯族谱发现俩人五百年前是一家的那种亲戚关系。

    不是血缘的话,我还真想不通了。

    朋友之义?

    呃,我虽然对这家伙有恩,但尘寰是能够舍生取义的君子吗?真没这感觉。

    将一个个可能排除,那就只剩下了最不可能的那个可能了,可,是不是我太自恋了?

    不确定,便唯有沉默,因为实在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苹果削好后一只爪子伸了过来,我一怔,尘寰见了,问我:“苹果难道不是给病人的?”

    我能说我是打算自己吃的吗?您老人家这状态,咋个吃啊?

    虽然腹诽不已,但我还是将苹果递给了它,不过递过去之前将苹果给剖开,果核掏走了,方便他现在吃。

    尘寰拿着一瓣苹果,却没急着吃,沉吟了片刻,终是道:“我喜欢你。”

    我默,还真是这个原因啊。

    许久,我道:“你口味真重。”

    虽说本庄主已经二十几岁了,换成人类,这个年纪,孩子都抱上了,但问题是我不是纯血人族,我是混血,最坑的是,我的另一半血统是古神神民。虽然因为人类血统,心理年龄成长得比君族纯血快,但生理年龄离成年还早着呢。

    尘寰:“我只是先跟你说一声,没指望你答应,等你生理成年了,再给我答案。”

    我说:“我比较好奇,你是看上我哪点了?”虽然近些日子,不知是否我的错觉,我的容貌越来越出色,越来越非人,好吧,确切说是跟记忆碎片里的那位长得越来越像,但也只是生得好看,可这种好看是建立在不真实的高度上的。我想应该没几个人会有兴趣,就好像少凰,她生的很好看,但除非也是神人,否则没人会对那张脸一见钟情,太美,美得超出了凡人的范畴,神人瞧着觉得很正常,但凡人瞧着却只会觉得诡异而不真实。而这之外的优点,嗯,我身上的优点还是相当有滴,但得是怎样的优点才能吸引这头从元朝蹦跶到现在的妖人?

    尘寰道:“我也想知道。”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情不知何所起?

    我腹诽不已,但我的感觉告诉我,这家伙还真没说谎,他说的言语是真实的。“我对你也挺有好感的,但还没到男女之情的程度。”而且伴侣这种事对我而言也太早了,我都还没成年呢。

    君族人早婚的也是好几十岁时候的事,晚婚的话,好几百岁都有,比如我老娘,别人重孙子都抱上了,她才有了我。而我的年纪,不管是早婚还是晚婚,都还是很遥远的事。

    尘寰颌首。“所以我等你成年后再给我答案。”

    我道:“我成年可还要很久。”

    尘寰笑道:“我等得起。”

    呃,跟人族生活太久了,都忘了,人族与非人生物的时间观念是不一样的,我成年所需的时间快赶上一个人的大半辈子了,但对于非人生物而言,也就那样。

    与尘寰谈了,我心里虽弄明白了怎么回事,却也更加迷惘了。

    虽然打着生理未成年的幌子,但我的心理年龄成长速度与人族是一致的,真把我当小孩那是犯蠢。

    感情之事,我没考虑过,这是头回开始考虑。

    然而,也因为头回开始考虑,所以我也不知道自己对尘寰是什么感觉。

    跟他在一起,我觉得很轻松,有毛可以撸,心情也不错,但男女之情的话,谁能先告诉我男女之情是什么感觉?

    没等我弄明白自己的心情,鹤城的家里忽然给我打来了电话。

    看了是家里的号码,我原以为是高岚或小姑姑找我,高岚也就算了,但若是小姑姑,我在心里斟酌了一套瞎话准备用来糊弄她。不曾想,白斟酌了。

    “我想借你的躯体一用。”

    “啊!?”

    这冰冷刺骨的奶声真耳熟,可不就是安安吗?但你这话的意思,每个字的意思我都懂,组合起来我怎么就有点糊涂了?

    第125章 第六章寻仇·担心

    有人向你借你的躯体一用,能答应吗?

    换做人类的话,肯定不能答应,答应了一定会生不如死,因为借躯体一用等同于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躯体还活着,无常是不会来勾魂的,离开了躯体的生魂自然无法去轮回,会一直飘荡,直到灰飞烟灭。

    神民的话,说起来我还从未听说过有那个神民被夺舍的,至少古神后裔不存在被夺舍的可能。

    原因?

    虽然继承的只是古神的部分血脉,并且因为时代的关系,就连这少部分血脉都出现了退化,但古神后裔仍旧是与轮回绝缘的存在便足以说明一件事:古神后裔与大部分物种都有着的本质的区别,夺舍古神后裔,难度极高,就算成功,不兼容也足够摧毁大部分的灵魂。

    综合上述,这是我这辈子第一次,也可能是我这一族头一回被人问能不能借躯体一用。

    我说:“你是要夺舍吗?”

    少凰应该不至于这么脑抽吧?古神夺舍,只能夺舍自己的后裔,不是自己的后裔,哪怕夺了躯体,后遗症绝对让神人想哭。若是靁复活了,它要夺舍,抢我的躯体,那好吧,也不正常,我可不是纯血神民,古神夺舍,最合适的目标是纯血后裔,我这样的混血,同样有着巨大的后遗症,以及不兼容性。

    严格说起来,古神哪怕是夺后裔神民的躯体也是有后遗症的,不是原装,不兼容就一定会存在,只有血脉越接近,这种不兼容才越轻微。

    少凰会在她长姐死后去杀桓寂,撇去这家伙毫无道德伦理人性且迥异于常人的思维逻辑不提,仅从如何复活一个古神的角度来看,她的决定是最正确的。夺舍血脉至亲,后遗症会非常小,融合起来也会很轻松。

    只是,真不知该说桓寂幸运还是少凰姐妹不幸,一家四口神,三个品种,不兼容性比毫无血缘关系的人还要严重。

    少凰道:“我的本体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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