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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舐犊成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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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开始从容起来,从包里取出双氧水和一把新牙刷。

    赵骁的指甲缝里有黑色的泥,也有暗红色的污垢。她蘸着双氧水,一根根刷他的手指。白沫涌出来,混着血污,滴在冻土上。她刷得慢条斯理——从拇指到小指。

    她起身,倒退着离开尸体,每退一步,鞋跟就碾过来时的脚印,把冻土上的压痕碾成一片模糊。她蹲下去,从别处捧来两把枯叶,撒在血渍边缘,用脚拨乱。

    然后她趴下去,像夜行动物,在冻土上匍匐、翻滚,让羽绒服的前襟、膝盖、手肘在枯草上反复摩擦。她横着滚过去,竖着爬回来,直到肖扬摔倒的那片塌陷、她和沈珩来时的路径,全部被新的擦痕覆盖,再也分不清哪里是原来的地面,哪里是他们接触过的路。

    返回家,没开灯,摸黑走到厨房,拧开煤气灶,从兜里掏出牙刷和乳胶手套,点燃,塑料遇火立刻收缩、卷曲,发出刺鼻的焦糊味,她盯着那团扭曲的黑色,面无表情,做完这一切,眼泪终于渗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淌,流进嘴角,咸涩。

    三年来,是她亲手把那个阳光开朗的儿子磋磨成了现在这副样子。

    她每天醒来第一件事不给沈珩做早饭,而是摸身旁的位置,确认沈翊还在;她每天睡前最后一件事不是问沈珩今天如何,而是坐在客厅盯着时钟,看沈翊几点回家。

    她所有的不甘、懦弱、无法面对婚姻失败的坏情绪,全部倾泻给沈珩——这个最无力反抗、也最无法逃离的承受者。很多时候,至亲的伤害比陌生人可怕,因为陌生人的伤害存在规避的可能,至亲的伤害却让人连躲的资格都没有。

    不反抗,是沈珩发现的唯一规律。妈妈的情绪像洪水,他只要沉在底下不动,等水漫过去,世界就会安静。起初他还试着抬头,说那是爸爸的错,不是他的错。可每一次抬头,都招来更汹涌的浪。一次次巨浪拍打过后,骨头里那点硬的东西,终于被冲得干干净净。

    赵骁选中沈珩,不是随机,他观察了整整两周。

    第一次试探是在食堂。赵骁故意撞翻沈珩的餐盘,汤汁泼在裤腿上,沈珩没有抬头,没有质问,甚至先开口说对不起——这个人连被侵犯都不会启动防御。

    后来赵骁发现,沈珩永远一个人走,他总是走在人群最后,步子里有一种迟疑的试探,他总是低着头不与人平视,肩膀内扣,后背微驼,下巴收进领口——这是典型的防御性体态,意味着他长期处于警觉状态,且没有安全的基底。

    最终让赵骁选定他的——每次课间,沈珩都坐在座位上,食指和拇指捏着左手虎口处一块翘起的死皮,一点点撕下来,血珠渗出来,他用指腹抹掉,继续撕。这种自毁式的平静,比任何哭喊都更让赵骁兴奋。一个人连自己的皮肉都敢撕,说明他早就习惯了疼痛,也早就放弃了反抗。

    在这个沈珩杀人、孟凡策划顶罪的夜晚,沈翊正躺在另一具体温里,鼻尖抵着她后颈,深深嗅着她专有的体香。

    孟凡三年前发现的出轨,不过是他众多出轨感情中的一次“马拉松”而已。

    沈翊有过很多女人,但他从不认为自己好色。好色是贪婪,而他是艺术家,他会欣赏美,品鉴美。

    他对她的迷恋时间最久,久到他记得她每一根肋骨起伏的弧度,久到他真的以为,这个不问归期、不要结果、只在他掌心轻轻写爱他的女人,才是爱情最诚实的体现。

    他站在那扇门前,手指悬在门铃上方,像悬在某个不该问的问题上,还是按响了。

    门开了。她穿一件墨绿色的丝绒旗袍,领口松着一颗盘扣,露出一截后颈,白得像一截被岁月优待的玉兰花。

    “你来了。”她说。

    “我路过。”他说。

    他们都知道这不是路过。路过的人不会特意喷了她最喜欢的古龙水,路过的人也不会恰好路过这扇门。

    房间里很暗,只亮着一盏落地灯,灯罩是琥珀色——把光滤成暧昧的黄昏。他脱了外套,坐在沙发上,手指深深地陷进丝绒里——孟凡买的沙发是皮质的,夏天粘肉,冬天冰凉,坐上永远不舒服。而这里的沙发永远舒服柔软,软得像一句不需要回答的问候。

    在她之前,其他女人,像不同的站台,火车停靠,鸣笛,又开走。他从未对她们说过永远,她们也默契地不问。那些是消遣,是试探,是婚姻这座密闭城堡里偶尔推开的窗,透一口气。他从未对她们动过真心或者说,他以为的真心,不过是缺氧时的幻觉。

    唯独她不一样,他把她当作生命里唯一一次不撒谎的奔赴,以为是命运对他迟来的补偿。

    她是布鲁斯,是深夜电台里突然切入的一首老歌,沙哑的,悠长的,像有人在耳边轻轻拨弄。

    至今他们维持了五年,比他任何一段婚姻外的关系都长。

    五年里,他习惯了在凌晨开车穿过半座城,只为看她窗口那盏亮着的灯。那不是欲望,是依赖,不是刺激,是和煦。他甚至故意在家里藏了一张她最爱的黑胶唱片,夹在画册里,像珍藏他仅有的空间。

    孟凡发现时的质问,他只是笑——她不懂,那不是罪证,是他唯一一段不愿销毁的宝藏。

    他不后悔和她开始。他甚至不后悔,孟凡看见他替她挑唱片并亲吻她的嘴唇。

    他唯一后悔的不是这次真爱,是没能把它变成一把钥匙。他原可以借着这次破绽打开锁链,既获得自由,又不打破平衡。如今锁链反缠三圈,平衡悬于一线,他站在中间,两头落空。

    他开始反思婚姻,婚姻是一辆被领上高速的车——崭新的漆,崭新的引擎,然后要在同一条路上,用同一个速度,一直开到报废。没有出口,没有匝道,甚至没有一次变道的可能。

    婚姻就是一辈子只能看同一张脸,在同一张餐桌上吃到牙齿掉光,而人类天生贪鲜,味蕾会钝化,瞳孔会疲倦,连记忆都会自动过滤掉重复的画面。把贪鲜的人类锁在一起,要求他们永恒专一,不过是一场逆着人性的长跑。跑赢了是凡人,跑输了是烂人。

    他不是不爱孟凡,他只是无法持续地爱。爱在他眼里是瞬间的迸溅,像火柴擦过磷面,亮一下就灭了。要他对一个熟悉得如同左右手的人说“我爱你”,那就是撒谎,撒谎可耻。

    他认为她是真爱,是救赎,人总是把新鲜感当成宿命,把喘息当成救赎。

    出轨不是身体的越界,而是灵魂的叛逃——人在婚姻里一点点死去,在婚外情中一次次复活,这不是欲望,是求生。

    她走过来,丝绸旗袍擦过沙发扶手,发出很轻的、像绵软的声响。他没有动,看着她俯身,将那张黑胶唱片放上唱机。

    “要关灯吗?”她问。

    “不用。我喜欢看着你。”

    她坐在他的腿上,环抱着他,她的体香,是圣日耳曼区沉浸于通宵不息的布鲁斯节奏与艺术邂逅的精神气息。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被人这样触碰过了——不是功能性的,不是问候式的,是单纯的爱的触摸。

    婚姻是一盏长明灯,而这里是暗室,暗室里才能显影爱。

    体温是唯一的语言,疲惫的□□,在彼此的体温里找到了短暂的慰藉。他不是为了寻欢而来,他是来“重生”的,在她这里,他不需要扮演那个永远正确的丈夫,允许他卸下所有社会身份,只是作为一具会呼吸的、还贪恋着人间美好的男人。

    此刻在他沉溺于体温与唱机低吟时,他的妻子正跪在冻土上,将刀扎进一具尸体的心脏,孟凡甚至天真地以为,他知道了这一切,或许会像她那样,替儿子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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