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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小说www.dajuxs.com提供的《被卖糙汉后,我们全家造反了_龙盘兔》第84页(第1/2页)
又是一笔小收入,蚊子再小也是肉,闲着也是闲着,她是不会放过的。
这边,丁珊珊小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一天一个变化,她到李家没多长时间,家里都住上了镇上的一等房,李博武的腿也好了,来来去去的,精神头都好了太多,双腿利落,走路生风,连点后遗症都没留。
镇上的人眼都不瞎,哪能看不着,纷纷都夸丁珊珊这丫头身上带着天降的福气。
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大,能有这么大的本事,把一个家都给改变了,而且还是发透了。
她跟了李博文没多久,不止病入膏肓的李博武腿好了,李博宏能上学了,家里这三个大小跑腿子,都变得精精神神的,变了个人似的,还发了大财,日子好起来的速度跟坐火箭似的。
左邻右舍,邻里邻居,有眼红的,也有真心祝福的,反正你传我,我传他,一传十,十传百,跟前这一左一右的人,基本没有不知道他家的事的。
这事自然也就传到了湾沟村老丁家那里,也就是原身的爹娘耳朵里。
在丁珊珊被卖掉以后,家里的日子,也并没有因为卖掉闺女换来人参腿,而好过多少。
那大夫说的不错,有了这只人参腿泡水喝,小儿子的确保住了命,但只是一只人参腿,毕竟不是千年人参,保住命就不错了,儿子还是病怏怏的,成天汤药不离口,不是今天头疼,就是明天脑热。
丁有才愁的不行,更舍不得唯一的儿子受这种苦,对他来说,丁珊珊已经是卖出去的闺女,不是自家人了,而且还是卖给李博文那凶神恶煞的屠夫,明显去了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他都没再关注过这个女儿的死活。
就只有丁珊珊的娘,李桂香,李氏,想起丁珊珊觉得心疼,但也只能偷偷掉眼泪,连哭都不敢光明正大。
这个在家里一点话语权都没有的女人,是古代典型重男轻女家庭,培养出来的农村女。
出嫁前不受娘家父母待见,也是为了要聘礼把她嫁出去,给哥哥娶媳妇的。
不然,那时丁有才名声就不好,倒不是不正经过日子,就是脾气不好,爱打人。
这一点就够很多有好姑娘的人家望而却步了,生怕嫁过去挨打,要不是狠心父母为了图俩钱儿,多要点彩礼,哪有好人家肯把女儿嫁给他。
出嫁以后,丁有才对她也不好,非打即骂,有的时候气不顺,都拿她抓邪气,说让她天天哭丧个脸,给方的。
儿子现在病怏怏的,要是让丁有才看见她哭,少不了又是一顿打,最轻都是一顿骂,更别说能有机会离开家,偷偷去看看女儿过得好不好。
小女儿丁来娣才九岁,还不如丁珊珊,和姐姐一个待遇,常年都吃不饱饭,瘦的跟七八岁似的,隐隐有点头大身子小。
丁来娣的待遇,甚至还不如丁珊珊,本来二胎盼着生个儿子的,但结果生的又是个闺女,没被丁有才这个狠心的爹,当时就掐死了,还是李氏拼死拼活,哭着喊着护着,才活下来的。
在这种情况下,这孩子的日子可想而知,尤其是在丁珊珊这个,在家时多少还能护着她,挨打时保护她的姐姐,也被爹娘卖掉以后。
家里一切,能干,不能干的脏活累活,她都得跟着干,就这样,还整天跟她娘一起挨打受骂的。
相比这娘俩凄惨的待遇,家里唯一的男孩,五岁的丁来宝,可被宠的跟个小太上皇似的。
基本是要什么给什么,要星星不摘月亮,被丁有才宠的不行,也就从小养成了嚣张跋扈,娇纵的习惯。
无论对自己的父母,还是姐姐,说话都没好气,加上身体有些虚弱不适,基本天天发脾气,还要人宠着哄着。
这一天,丁有才在自家炕上坐着,手里拿着个烟袋,吧嗒吧嗒的抽着。
脸上带着些气愤,对自家怯懦的婆娘说,“我昨个儿去黄石村老黄家帮工,你知道人家跟我说什么了吗?”
“说丁珊珊那死丫头,自从去了老李家,日子过得一天比一天好,现在都搬到镇里一等大好房子里去住了。”
“人家外边大伙,一哄声的全都知道,是她跟着那李屠夫上山去打猎,运气好,挖到千年人参和灵芝,卖了好大一笔银子,回来时就置办上大房子了。”
“这丧尽天良的死丫头,明知道他弟弟有病在身,需要人参续命,竟然一点都不顾着娘家,给他弟弟拿回来补身体,还把东西卖了,自己家挥霍起来。”
“个不要脸的小贱人,我白把她养这么大了,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家里日子现在过得都快揭不开锅了,她都不知道回来看看,帮衬一把。”
“都他娘的是你没教好,把她教成这个样子,狼心狗肺,忘恩负义,别给老子哭丧个脸,你赶紧趁着现在天色早,拿两个钱儿坐车去镇上,给我去找那死丫头。”
“千年人参和灵芝的价格,我都打听过,一颗能值上千两银子呢。”
“多了我也不要,别说我这当爹的没给她留活路,你给她留下1000两银子,让她给咱拿回来1000两银子就行。”
“还有,我不信那死丫头会把人参全卖了,你再问问她,手里是不是还有人参,要是有,赶紧给我拿回来,就别寻思钱不钱的事儿了,啥钱能有她弟弟命重要,你到那去就这么说吧。”
第127章 重男轻女,缺德透顶
要说卖人参和灵芝的事,本来旁人是不知道的,李博文也只跟张老大说了。
还只说了卖的是人参,根本就没提灵芝这茬,这事早晚是瞒不住的,张老大也没特意以讹传讹。
丁珊珊和李博文本来也没想背着人,房子都买了,家都搬了,也不怕别人看着眼热。
况且就算眼热,他们也没那个本事,还敢入室盗窃啊,那绝对是有来无回。
但人多口杂,鉴于丁珊珊去李家这段日子,李家的变化实在太大,话越传越多,事情越说越玄乎,传来传去,传到丁有才耳朵里,就变成现在这个版本了。
虽是以讹传讹,但也是巧,还真意外的还原了真相。
眼下,见李氏虽唯唯诺诺不敢说话,但也面有难色,丁有才立刻眼睛一瞪。
“还没去呢,你害怕什么!就知道你个完犊子玩意,一身家巧骨头,到哪儿都不硬气,跟自己闺女都这么个熊样。”
“你要是怕她不给,就跟她说,她要是不把钱和人参拿出来,我就跑到她门上去闹,让所有人都知道,她丁珊珊不孝顺父母,看她能不能丢起这个人。”
“听说那李屠户,对那死丫头好着呢,言听计从,从小我看这贱皮子就生的一股子狐媚劲儿,果然是这么回事,这才去了几天,就把那李屠户给迷住了,冲着这个劲,只要那死丫头愿意,想那李屠户也不会说什么的,你去了就这么办,不愁那死丫头敢不把钱拿出来,知道了吗!”
见丁有才净说这些损话来算计丁珊珊,连自己闺女都什么话都骂,李桂香心里难受极了。
她知道,从打生了儿子,丁有才就更看不上两个女儿了,但珊珊这孩子命苦,就算在这个家里受气,她也要护着这孩子。
后来也实在没有办法,为了救小儿子的命,她才昧着良心把珊珊卖给了李博文。
其实她根本就不愿意卖女儿,只是实在没有办法,想把丁珊珊嫁给李博文的,那样至少以后,还断不了联系,她也还能去看望一下,维护女儿一二。
可李博文死活不愿意,非要过了文书手续彻底把人买走,才肯留下人参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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