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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里捞子吃上城里货》作者:三风吟【完结】

    简介:

    迟萝禧是山里的一株萝卜成了精。

    下了山,进了城,看什么都新奇,懵懂,无意结识了几个“朋友”。

    那几个年轻人,穿着光鲜,嘴里吐出的词儿却带着一股子被都市浸染过的,油腻的算计。

    他们打量着这山里来的小妖精,皮肤是真的水嫩,眼睛又大又亮,身段裹在廉价的T恤牛仔裤里,却掩不住一股子未经雕琢的,脆生生的好看。

    几个人私下里咬着耳朵,话里话外都透着人生一场,不捞白不捞。他们围着迟萝禧,半是怂恿半是教唆:“你这条件,窝在山里可惜了”“现在这世道,年轻就是本钱,长得好看更是硬通货”“听哥一句劝,找个有钱的,趁着年轻多捞点,后半辈子就不用愁了”。

    迟萝禧听得似懂非懂,淳朴地想,这大概就是城里的生存法则吧。

    *

    贺昂霄遇到个小捞男,频繁出现在他会出现的地方。没什么高明的心机,手段也生涩得可笑,睁着那双过分清澈的大眼睛,直愣愣地看着他,问一些天真到近乎傻气的问题。

    他学不会撩拨,也做不来风情,全凭着一股子神奇脑回路,和那张得天独厚的,让人很难真正生气的脸。

    贺昂霄就没见过这么土的,谁都知道他不会包养这种人。

    后来竟然真的包养了,给了他一处宽敞的公寓,一张额度不低的卡,嘱咐他安分些。

    迟萝禧就在贺昂霄的金丝笼里住了下来。他不太会花钱,对奢侈品没什么概念。每个月到卡里的钱,他大部分都原封不动地放着,只取一点点买些生活必需品,还有……书。

    很多很多的书,各种各样的教材和资料。

    *

    过了很久过去,当初那几个“朋友”又聚到一起,互相炫耀战果。这个亮出某高端小区大平层的钥匙,那个掏出新提的奥迪或宝马的车钥匙,言谈间尽是得意。轮到迟萝禧了,几个人带着看好戏的神情瞅着他,等着看他能拿出什么硬货。

    迟萝禧在他们的注视下,小心翼翼地,像捧着什么绝世珍宝一样,从自己那个洗得发白的帆布双肩包里,掏出了一个东西。

    不是什么房产证,也不是车钥匙。

    是一个银灰色的,外壳有些磨损的,2TB移动硬盘。

    他双手捧着,郑重其事地向朋友们展示:“这里面有特别特别多的真题资料,各个年份的,各个科目的,还有名师讲解视频,贺昂霄给我买的,我专门拷贝保存下来的。”

    其他几个人脸上的笑容僵住了。

    这哪里是来城里当捞子的。

    这分明是个彻头彻尾的,能把金主都漏穷的漏勺吧。

    *

    贺昂霄准备结束包养关系,进去下一个阶段,结果刚开口没说几句,迟萝禧捂住他的嘴说知道了。

    贺昂霄心想果然他们在一起这么久,已经很有默契,一夜缠绵,结果醒来老婆收拾东西走人了。

    贺昂霄:“…………”

    攻嘴巴坏坏,受本人乖乖

    电波系乖宝宝受vs毒舌
爹系男

    -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 都市 甜文 沙雕 日常 脑洞

    搜索关键字:主角:迟萝禧,贺昂霄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小捞男降服嘴毒男

    立意:即使面对困境也要乐观

    第1章 进城打工

    迟萝禧身上背着,手里提着,胳膊上还挂着大包小包,鼓鼓囊囊。

    从雾山到江州,没有直达的车,他转了三次大巴,挤了两趟绿皮火车,路上足足折腾了三天。

    三天里,困极了也不敢睡得太死,怕错过站,也怕丢了东西。

    前半段路,车上还有些同样从山里出来,去往不同地方打工的老乡,虽然不认识,但听着熟悉的乡音,心里多少踏实点。

    后半段就彻底是陌生人了,他操着一口带着浓重山里口音不太利索的普通话,一路磕磕巴巴地问过来,才没坐错车,没下错站。

    迟萝禧是从雾山下来的。

    那座山很高,很陡,常年云雾缭绕,村子零零散散地挂在山腰上,像是随时会被风吹走的鸟窝。

    半年前他爷爷过世了。

    爷爷是他在世上唯一的亲人,一手把他拉扯大。爷爷一走,他在山里,就真的成了孤零零一个人。

    山里唯一的那所高中,也因为生源太少,条件太差,实在办不下去了,去年就关了门。迟萝禧刚读到高一,学就上不成了。

    他年纪不大,力气是有,但在那巴掌大贫瘠的山坳地里,种点土豆玉米,一年到头也刨不出几个钱。

    村里那些看着他长大的叔伯婶子们,聚在一起商量了半天,最后拍板:去城里打工吧,小禧。

    城里机会多,只要肯卖力气,总比窝在这山沟沟里,守着几亩薄田,一眼望到头强。

    邻居春大婶心肠最热,她儿子春生,几年前就去江州打工了,听说是在工地上干活,虽然辛苦,但一天能挣好几百呢。

    春大婶就打电话给儿子,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一定给迟萝禧寻摸个活干,能管吃管住最好,工钱少点也没关系,先把人安顿下来。

    迟萝禧在电话这头,对着座机听筒,声很认真地说:“春生哥,我力气大,什么活儿都能干,我不怕吃苦。”

    他是真的想好了。

    等挣到钱,第一件事就是回山里把爷爷留下来的那几间老房子好好修缮一下。

    屋顶漏雨的地方要补,被白蚁蛀了的房梁要换,墙皮剥落了要重新糊上。

    那是爷爷和他生活了十几年的地方,是家。

    哪怕他以后在城里安了家,山里这个根,也不能烂掉,更不能丢。

    临走前,春大婶帮他收拾行李。

    其实也没什么好收拾的,就几件旧衣服,其中两条裤子还是学校发的蓝白校服裤,迟萝禧很爱惜,叠得整整齐齐。

    春大婶又塞给他一个鼓囊囊的蛇皮袋,里面是她自己做的腊肉,熏鱼,还有一些山里的干货,让迟萝禧带给春生,到时候两个人分一分。

    塞东西的时候,春大婶看着眼前这个瘦高,眼神还有点怯生生的少年,忍不住叹了口气,摸了摸他的头:“唉,你这孩子,命也是苦,你爷爷要是能再撑几年,等你再大点,说不定就能给你在县里找个出路,也不至于让你一个人跑这么远……”

    话说到这里,她自己也停了,摇摇头。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哪是人自己能够做得了主的呢?

    提起爷爷,迟萝禧脸上瞬间就蒙上了一层肉眼可见的低落和难过。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脚上那双洗得发灰的帆布鞋。

    其实他知道,爷爷已经为他坚持了很久了。

    爷爷的身体早就不行了,却一直硬撑着,爷爷去的那晚他握着爷爷的手说:“爷爷,你安心去吧。我会好好长大,好好活着,不给你丢人。”

    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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