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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六十文一百张的普通纸,由麻、藤、楮三种原料制成,质地偏软,对着日光一照,往往能见里头的不平纹路。

    亏得明洛生在现代的‘高门大户’,打小被父母用心栽培,不仅学过钢琴芭蕾,更是在文化方面下了苦功夫。

    她五岁开始学毛笔字,学的主要是谁的呢?

    王羲之。

    并不是说她一上手就如此骇人听闻,而是父母嫌她字虽工整漂亮,却无个性灵魂,希望她择一大家仿之,以便来日形成自己的风格。

    还有比书圣名气更大的书法家吗?

    明洛从善如流,开始了日复一日的机械化练字,主写兰亭集序。

    她扪心自问是不爱书法的,都是在父母的‘淫威’下,逼着一步步成就自己的。

    不过即便有现代的毛笔字功底,明洛还是不习惯眼下的。

    无他,写字太难受了。

    在家具陈设普遍偏低的情况下,写字简直是对腰和肩颈的莫大摧残。她需要盘坐在蒲团或榻上,对着一张连自己胸口高度都不如的书案落笔写字,偶尔写一张方子还成,一旦时间长了,身子哪里吃得消。

    她是不知道,真实的文人墨客由于书写时被要求坐直身子,往往不采取将纸张平铺于案的写法,而是一手将纸拿起,悬空卷成一束,另一手执笔悬腕悬肘,凌空书写。

    这种姿势并不比伏案书写来得轻松,一旦上半身无处借力,写字就成了一种考验臂力和腕力的体力活,且笔锋不能长软,必须短硬。

    直到晚唐之后,随着高足家具的普及,那种又长又软的笔头才渐渐流行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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