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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小说www.dajuxs.com提供的《《你是我的菜[先婚后爱]》by不迁贰》第33页(第1/2页)
虽然没有切实的证据,但不知为何,她总隐隐地怀疑那个发现尸体的女生。
所以,如歌在那个女生与其爱人单独对谈的时候安装了窃听器,但仍然一无所获。
最后,梦里的她只能让众人散去,一个人在房间里思考。朦胧间好像那个女生坐在了她的床头,承认了罪行,并笑着问自己,“你是不是没有想到,我连对爱人也不说实话。”
“你的目的是什么。”如歌问。
“杀了你。”梦里的女生在看着她微笑的瞬间,把手里的刀片按进了如歌的脖颈。
如歌惊叫着用手捂住自己的脖子,她努力想要睁眼,分不清是在梦中难以醒来,还是快死了无法睁眼。
突然间她被拉入一个熟悉的怀抱,令人安心的气息环绕着她。耳畔悠悠响起一个戏谑的声音“林栀,又怎么了。”
顾衍辰睡觉时从来都要留一只手在枕头下握住枪。此时听到尖叫,他倏然惊醒拿出枪,另一只手下意识便要去身边揽住鸽子。
谁知道一摸却摸了个空。他心底一惊,叩开保险栓,睁眼却看到鸽子一个人蜷在床角,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护住脖子一个劲儿地发抖。
做个梦都能被吓到。顾衍辰嫌弃地啧了一声,嘴角却往上扬了扬。
林栀迷迷糊糊间感受到他的气息,下意识便往他怀里扑。整个人还没能完全从梦境的恐惧中醒转过来,只是瑟瑟发抖地说,“有人要杀我,顾衍辰,有人要杀我。”说着说着竟哭了起来。
“哦,那要怎么杀你啊。”顾衍辰放下枪,一只手轻轻拍了拍鸽子的背,另一只手拉过被子来裹住她,饶有兴致地问。
“她割了我的脖子,疼,好疼。”林栀此时稍稍清醒了些,开始下意识地用手背去抹眼泪。
“傻。”顾衍辰揉了揉鸽子的头发。
“有我在这里,谁敢杀你。”他说。
如歌睁开了眼睛,依旧半梦半醒地发着抖。
男人拉过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如歌感受到那强劲有力的心跳,一下一下,充斥着整个胸膛。
这样的蓬勃强壮,是无人可当。
林栀不相信地看婆婆一眼,毕竟从第一次认识林教授,她便一直都是知性漂亮的样子,就算是结婚后在家能够看到她私下居家的样子,也没有改变林承瑛在林栀心里的好印象。
林承瑛笑笑说:“……后面我发现其实是我太想要别人夸我穿新衣服的样子好看。”
林栀一顿,“是这样吗?”
林承瑛用理所当然的语气道:“当然!不好看难道不会想立刻脱下来吗?”
林栀恍然大悟地笑,是这个道理。
林承瑛说到这,抬头朝屋里喊,“哥哥,好了没有!林栀买了新衣服,出来看一下!”
林栀一下子有些不好意思,可公公出现得很快,估计也是刚起,头发还带点水汽。
顾重恩从卫生间弹出半个身子出来,上下扫了一眼,习惯性地“嗯嗯”点了两下头,像是完成任务一样。
林承瑛立刻在林栀身后瞪了丈夫一眼,顾重恩这才好好走出来,脑袋上下一摆,开口道:“这样打扮不错,好看,漂亮,这裙子以后可以经常穿哈。”
反正好听的词全说一遍总没错。
林承瑛这才满意,转头问林栀,“对吧?我就说非常漂亮。你现在只是不习惯穿裙子,以后多穿几次,你就会发现裙子很不错。”
这会儿被人这么认真地肯定了一下,林栀穿新衣服的那点别扭就散了大半。
林栀转头道:“妈,谢谢你。”
林承瑛听到这话,反而笑了,“哎呀,这么客气啊?”
她伸手推着林栀的肩,把人往屋里带,语气轻快道:“昨晚不是说想把包换掉吗?走,带你去看看我的收藏!”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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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拥有一只粉红小猪抱枕的[晋|江|文|学|城]的22老师向你问好~
我前面没有大写女主的外貌,甚至用那个苏某的视角来形容女主,就是为了这一章……
数院女生很忙的,而且对于林老师来说,没有什么比刷题有意思了,超级直女。
打扮这事……现在很多姑娘都是在读高中读大学的时候。
不过我读书那会,网红还是芙蓉姐姐这一类的(时代的眼泪),所以大学里会打扮的姑娘不多。
别说化妆了,我读大学军训后才第一知道要涂防晒。
后面我开始牛马坐办公室了,才开始学化妆的(曾经的都市丽人路过……)
我们林老师二十六岁,在这个年纪开窍从姑娘变女人正好呢~
林老师非常可爱非常少女心的哦~哦吼~
[躺平]不要觉得顾某的自洽很割裂,对,他就是这么自洽的。问!就是强者都自洽!(bushi)[加载ing]
PS:罗斯搬沙发那里真的非常好笑!是《老友记》爆笑名场面之一!
第15章
林承瑛确实深谙以知识分子为公众形象的人该怎么经营自己的外在形象。
她的穿搭大多款式简洁利落,没有夸张的LOGO,也没有浮夸的装饰,色调克制内敛,就透着一股知性自持的成熟感,让人一眼便觉得这是个有分寸、有底气的女人。
但真正走进她的衣帽间,推开那扇带着淡淡木质香气的柜门,整整齐齐陈列的一排排包袋却像另一重世界,你才会发现年过半百的林教授,心里其实藏着一个从未消失的、热爱美好事物的姑娘。
林承瑛递几个包给林栀,“这些包虽然比不上弟弟给你买的那只,但平时上班用都很合适,低调又实用。”
层层分区像精品店的陈列架,林栀抬眼看过去,只觉得眼前这一整面柜子几乎和商场专柜没有区别,灯带柔和地打在皮面与金属扣上,反射出温润的光泽,连空气里都仿佛带着一点皮革与香氛混合的淡香。
“这个Longchamp的长柄包给你,还有这个双肩包也拿着,电脑都放得下,而且尼龙的防水耐脏,折腾起来不心疼。”
“这个三宅一生的,前几年挺流行,但是我冲动买完之后觉得对我来说太年轻了,就背过一次,留着也浪费,你拿去正好。”
“e的公文包,牛皮的质量超好,就是稍微重一点,但很百搭,正式场合用也压得住场。”
林栀一会儿工夫怀里已经堆了四个包,她低头看着这些几乎全新的包袋,边角干净,五金亮得像没用过几次一样,忍不住有点发愣,而林承瑛还兴致勃勃地准备去搬小凳子,从高处再拿几个下来。
她赶紧出声拦住:“妈,可以了,可以了!”
林承瑛站在凳子上回头看她,语气理所当然又带点笑意:“我现在每天就轮着那两三个,这些都被我束之高阁,反正摆着就是浪费。”
说着她又挑了两个看起来成色新又年轻的包,见好就收:“暑假要来了,这两个你出去玩的时候背,其他的你要是还喜欢什么款式,就让弟弟给你买新的。”
林栀把包拿到面前转了转,除了能看出是皮的,连图案和logo的都没有,看起来素净得很,但她不知道这两个都是爱马仕。
林栀本能觉得这些东西不便宜,而且她自己也能买,只怕以后由奢入俭难。
于是有些为难地开口:“妈,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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