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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橘小说www.dajuxs.com提供的《大小姐变成丧尸后》90-94(第11/12页)
经到傍晚了。
新鲜的手把肉从锅里捞出装盘上桌,今天参与劳动的所有人都有份。
孟凛原本没想上桌吃饭,结果昂格丽玛和哈琳娜两口子都很坚决让她一起来,牧民之间的情感和大小姐所熟知的城巴佬们很不相同,没有那么多弯弯绕,一起劳动的人就该一起吃饭,这是很自然的事。
吃完饭,哈琳娜带着喝高的巴特尔告辞回家,昂格丽玛给她们拿了一袋羊肉,送她们出门,回来的时候和孟凛说:“你不用管那些话,喝醉酒的人什么屁都放。”
这句话的起因是巴特尔晚上喝多了酒,那酒是昂格丽玛的丈夫私藏的马奶酒,说是酒头,足有六七十度,巴特尔很快就喝醉了,和沈确说,像她这么能干的人,应该留在草原上,会很受欢迎,再找个魁梧能干活的汉子成家之类的话。
她们不是不知道孟凛和沈确的关系,沈确最开始就没有隐瞒,不过显然两口子并没把这话当真,别说是两个女人在一起,现在是一个活人和丧尸在一起的问题,大家坐在一起吃饭是一回事(当然孟凛怀疑,哪怕今天是外星人降临,和她们一起宰羊劳动,淳朴的牧民们也会邀请外星人一起吃饭),如何认知是另一回事。
在这一点上,又不得不提昂格丽玛。
老太太最开始听说她俩是结了婚的两口子,也觉得无法理解,一个劲嘀咕“女人和女人怎么在一起,那没法干活嘛”,后来亲眼看过沈确一个顶俩的实力后,又和孟凛比大拇指,说“这个沈确好,这个沈确好得很”。
这个沈确当然好,这可是大小姐亲自挑选的人!
想当初偌大一个行动组,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硬是把江洄挑落马下,把沈确抬上了桌,最后稳稳收入囊中,什么水平,什么眼光,什么含金量,自不必说。
不过孟凛也知道,巴特尔和哈琳娜都没有恶意,毕竟在说那话之前,他还说等到天气好点,就跟沈确一起去找车,之后可以带路去旗上,她们有马,还有珍贵的摩托车,帮忙找修车的办法。
丧尸其实觉得很有趣,因为显然巴特尔她们并不理解为什么她这个丧尸可以吃饭睡觉说话,她们只是接受了她的存在,把她当成了一个无害的丧尸对待,而沈确是个活人,是个既能干又靠谱,但是精神有些失常的活人。
是的,大概在巴特尔和哈琳娜眼里,沈确的脑子一定有某些地方不正常了,但是这个时代,精神失常又似乎是所有问题里最微不足道的一件,并不妨碍她们喜欢她,把她当成朋友。
所以孟凛才毫不在意地说:“那有什么,这个沈确好得很,大家都没瞎眼嘛!”
说这话的时候,孟凛正准备给趴在桌上的沈确喂奶茶。
晚上在饭桌上,沈确也罕见的喝了酒,虽然只有一小杯。
孟凛不知道沈确为什么要喝那杯酒,以前沈确几乎从不喝酒,也不喜欢她喝,也许是因为高兴?又或者是哈琳娜两口子劝酒的热情让人难以招架,加上昂格丽玛说,在内蒙一起喝酒是很重要的事,如果客人没喝尽兴,是主人家招待不周。
但这句话显然是对哈琳娜她们说的,毕竟在昂格丽玛看来,她们是自家人,哈琳娜两口子是客人。但是孟凛也能理解,沈确一直是个沉默但细心的人,她的感情内敛,却一点也不冰冷,就像这酒一般浓烈。
可是谁也没想到,沈确人高马大的,酒量居然这么差!
连昂格丽玛都嘀咕“不应该”,可能在牧民看来,越是高大强者的人,酒量相应的就越好,越大的塑料桶,能装的奶越多,一个道理嘛。
不过昂格丽玛很有照顾酒鬼的经验,让孟凛别喂奶茶,喝醉的人不能硬喂,容易呛到,就把她搬到靠边离火炉近的那侧,衣服都不用脱,给少少的盖点被子,反正半夜她肯定会醒来,要么去上厕所,要么就找水喝。
的确很有道理。孟凛和昂格丽玛打算着手搬人,这时候趴在桌上的沈确忽然醒了。
她呼一下直起腰,眼睛压得微微红,映着家里昏暗的太阳能灯,目光一点点变得清明。
“醒酒了没?”孟凛摸了一下茶杯,递给她:“奶茶都凉了。”
醒了也好,不然她们俩还不知道能不能搬动,昂格丽玛催着她们快铺床睡觉。
昂格丽玛家是有电的,牧民大多都用太阳能板,所以末世后的家用电受到的影响并不大,不过蓄电池的功率有限,要省电,晚上的灯又暗,又不舍得多开。
就在这样的昏暗中,沈确忽然抓住孟凛的手,在她耳边问:“想去滑雪吗?”
孟凛一愣:“啊?”
通常来说,这种不着调的突发奇想,都是丧尸的专利。要知道这时候外头的温度,足足有零下好几十度!而且还没有电灯,还刮风,昂格丽玛她们连上厕所都只是跑到蒙古包的背面,挖个坑就地解决。
但是丧尸很快反应过来,眼睛一亮:“走哇走哇!”
沈确把奶茶一饮而尽,一人一尸套上厚厚的靴子。
昂格丽玛还以为她要出去上厕所,结果发现丧尸也跟着往外跑,有点担心地问:“要去哪?这么晚了,冷得很外面!”
沈确说她们到外面看星星,不会走远,很快就回来。
昂格丽玛脱口而出一句蒙语,她俩都听不懂,但从语气分析,应该是个各民族通用的古老的感叹词。好在沈确的形象一贯靠谱,老太太最后也没阻止,只是念叨着让她们快快的回。
一出蒙古包,孟凛才猛然知晓粪炉子的含金量,这寒天冻地,小风一吹,和刀子没两样。
这么冷的天,牲畜都挤在棚圈里,只有牧羊犬盘着身子,睡在她们门边。
这只牧羊犬名叫班布尔,意思是小老虎。班布尔是一只草地笨,也就是本地的蒙古獒,体型比阿拉斯加小一点,皮毛很厚实,温顺又活泼,既能牧羊,又能保卫主人,非常靠谱。
班布尔一见她们出门,立刻就起身跟了上来。自从打了那支针剂后,孟凛就不再招动物讨厌了,今天其他人忙着冬宰时,她就偷偷和班布尔玩儿了一小会,相处得非常愉快。
尽管是个朗夜,星月都没有被遮蔽,但四周仍是一片沉寂的黑暗。
沈确打着手电,从棚圈边拿出一个像游泳圈的圆形橡胶坐垫,说是白天问巴特尔要来的。
家门口的雪被清扫过,白天沾过水的地方结了冰,三两步一滑,得非常小心。再走远一些,就有积雪了,那场暴风雪后气温没怎么回升,雪层还很厚,沈确牵着孟凛的手走在前面,深一脚浅一脚的蹚路,手电光打在雪面上,白晃晃,咯吱咯吱。
她们的目标是家后面的一块小坡。
看起来很近,蹚着雪走,却非常远,非常慢。
走出不到一百米,沈确停步,转身拢了拢孟凛的帽子,脱掉手套,摸摸孟凛的脸:“冷不冷?”说着,俯下腰:“我背你走吧。”
这样冷的天,她说的每句话都冒白烟。
班布尔不知道她们要去哪,一直跟在她们身边,这会儿跑到前面去了,见她们停下来,又摇着尾巴往回跑。孟凛确实有点冻僵了,估计了一下路程,果断选择不逞强,乖乖趴了上去。
现在换丧尸拿着手电,手电光一起一伏,跟着她们一起在雪中颠簸。
咯吱咯吱的脚步声和呼出的烟气,变成了这抹光束中唯一的东西,当然,还有时不时赶到前面,却根本不知道目的地所在的忠诚的牧羊犬那颗结着冰坨子的毛茸茸大狗头。
好冷的夜晚,好难走的路,被沈确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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