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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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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现在两年多过去,周围环境有了很大变化,路面上的路牌地标大多都给打没了,只能凭着直觉盲开。

    经常开着开着她们就迷了路,好几次都差点开进城里。

    中部的丧尸又凶狠得要命,听见声响或是闻到人味,就跟打了鸡血似的,穷追不舍。

    把她们追的狼狈得不行,有一回是孟凛开车,险些就慌不择路,开进沟里去。

    她们从安全区离开的时候,陆锦川给她们备了不少汽油,像是让她们有多远滚多远,原本以为这些油至少开到西市是足够的,没想到会消耗得这么快。

    旅程这么不顺利,孟凛却一点也不着急。

    末世前人人都用导航,要去哪儿只需要跟着箭头走就行,现在没有导航了,纸质地图也很难找见,没有路标路牌的时候就是两眼一抹黑,像是来到了外星球。

    孟凛觉得这简直太有意思了,每天看见的都是从没见过的风景。

    她经常在路上看见哪片风景好,就让沈确停车,拿着画板开始画画。

    有时是素描,有时是水彩。

    有时她们知道自己在哪个城市附近,有时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孟凛大概是从高中才开始学习美术,当时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大学选择艺术也是随便一选,她并不是美术生,在艺术上也没什么特别的天分。

    沈确说她小时候智商很高,她没多少印象。

    要说有什么感觉,就是她活到这么大,学什么东西都不太费力气,这是真的。

    都说文章憎命达,凡是艺术类的东西,都是命苦的人搞得好,最起码也得是心思细腻,才能有足够的感知力,她天天乐得跟个二百五似的,很多名家大作她其实压根儿看不懂。

    但她很擅长模仿,抽象派的学一点,印象派再学一点,画出来的作品也能唬一唬外行。

    反而是现在,她渐渐开始感受到绘画的乐趣。

    每次下笔都有一种和整个世界产生链接的感觉。

    见山也喜欢,水也喜欢,晴天可爱,雨天也可爱。

    孟凛喜欢作画时的感觉,但是画完以后那张纸她就没那么看重了,经常随手一丢,每次都是沈确在屁股后面妥帖地收好,等到有厚厚一叠的时候,就装订成册。

    晚上做饭时,车上的气罐用完了,丧尸在附近没找到合适的柴火,恰好翻到这本画册,顺手拿出来递给沈确:“这个,能不能烧啊?”

    沈确表情一下就变了:“不行。”

    孟凛没当回事:“烧了也没事,还可以,再画。”

    反正现在的画具不用买,沿途捡就行,和大自然的馈赠也没区别。

    沈确摇摇头,不和她争辩,把画册放回床头,自己又出去找柴。

    孟凛其实就想偷个懒,那本《从0开始学习谈恋爱》也能烧,又舍不得自己写的心得笔记。

    沈确出去的时候,她躺在床上翻了翻画册,发现不知不觉自己竟然已经画了这么一厚摞,许多风景她以为已经忘了,其实看到画都记得,她甚至能想起当时的天气,风里的味道,她们是怎么停下的,后来又做了些什么。

    每张画后面都标记了时间,和大致的地点,是沈确添上的。

    在风景与风景之间,夹杂着人像,有沈确的,也有褚步庭的,还有她妈妈的。

    最多的还是沈确的。

    开车时的沈确,做饭时的沈确,打野时的沈确,坐在树上的沈确……

    沈确抱着干树枝回来时,就见孟凛趴在床上,咧着嘴拿勾线笔写写画画。

    火堆烧好后,里头的丧尸啪嗒啪嗒走出来,把画册往她眼前一送:“看~”

    画册的外封是个硬皮本,沈确在一个小镇学校门外的文具店找到的,有点像同学录,她原本是想找个文件夹,有单独保护页的那种,但都太小了,放不进画纸,只能用这种。

    孟凛在硬皮本上贴了一张白纸,画了一幅卡通。

    长着兔耳朵的肥嘟嘟沈确和长着猫耳朵的肥嘟嘟孟凛,带着她们的猫和小房车一起旅行。

    下头写着:凛凛和确宝的旅游图鉴第一卷

    沈确看了一眼,挑眉看她:“不烧了?”

    孟凛拿屁股拱她,硬和人挤在同一个折叠椅上,理直气壮地说:“那能烧吗?我之前,是没有仔细,看!”

    她们停车的地方是在一条村道上,挨着片野麦地,无人照料的麦子长得良莠不齐,却也长成了一片,头顶是棵歪脖子老槐树,枝叶浓密。

    干树枝烧得哔啵作响,火光亮澄澄的。

    沈确在火堆外垒了一圈石头,烧水壶在石上慢慢煮。

    孟凛翻着里头的画,问沈确记不记得这一张自己在干什么,那一张是在哪儿画的。

    葫芦如今是变得愈发懒惰,以前还下来探险一番,现在就赖在车上吃饱了就睡。

    过了秋分,眼看着就快到寒露,夜里的星空越来越清亮。

    侍弄田地的人更看重节气,孟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过得根本不知道今夕是何年,知道这些日子,全靠从村里人家翻到的日历本,不是当年的,但也能看个大概。

    以前无人问津的老物件,现在成了个宝贝,丧尸每天都要看看上头的黄历怎么说。

    要是写着不宜出行,她们就不动弹。

    有景没景的,一人一尸坐在路边看着太阳发呆,也是一天。

    发呆的时候孟凛问沈确:“你会不会觉得,我们这样,是在浪费,生命啊?”

    孟凛以前就心大,变成丧尸后那心口更是大得漏风,她想得很明白,自己人都死了,多一天都是白捡的,有就要着,没有就算了。但是和沈确在一起,她会想沈确想要过什么样的日子,活着的人和死人想的东西不同,这是一定的。

    人有七情六欲,要吃五谷杂粮,她以前不在意这些区别,现在会在意。

    不过丧尸不会闷在心里,她会直接问,问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她喜欢两人的心里不藏着事,都亮堂堂的,这样才舒坦。

    沈确说:“有时候会急躁,有时候看着你又觉得,这样也好。”

    孟凛问她:“那你,急什么呀?”

    “不知道。”沈确摇头笑笑:“习惯了紧迫的生活,有目的地时就想赶紧赶到那里,然后再去往下一个地方,但是看到你的时候又忽然意识到,我的目的地其实已经到了。”

    丧尸踢蹬着小腿,嘿嘿直乐:“哎呀呀~干嘛偷偷,表白?我可是不会,轻易被,击中的噢~”

    沈确垂着眼微笑,由着某个丧尸像条小金鱼一样在她脸颊上“啵啵啵啵啵”。

    孟凛这段时间发明了许多贴贴的新名目,这一种她称其为“小金鱼嘴嘴亲”。

    小金鱼亲完告诉沈确,自己虽然想要见到妈妈,但是并不着急。

    在她的脑回路里,知道这件事之前,妈妈就躺在那,不管她知不知道,都不改变这件事,她在A市待了三年,不知道褚步庭已经死了,其实知道不知道,她都得这样生活,唯一变化的只是她的情绪。

    就像她知道了沈确找她的这些年,遇到的事吃过的苦,有时候会觉得难过。

    这种难过既是因为心疼对方,也是觉得如果自己早点知道做些什么,是不是会更好。

    其实不会的。

    孟凛了解自己,如果她早点知道,肯定没头没脑地往外乱跑,她又是个路痴,没有多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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