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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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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还会下雨,两人都穿着雨靴雨衣,既防水也防蚊虫,只是很闷热,孟凛感觉不到热,但鬼林子太他爹难走了,没爬多远她差点滑三跤,难怪山上没见丧尸,估计都顺坡出溜下去了。

    虽然难爬,大小姐这次却很有耐心,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正儿八经打野,她很兴奋。

    “过来看。”沈确朝她招手。

    孟凛蹬蹬蹬跑过去,撩开遮眼的帽檐,听她说:“这是地皮菜。”

    暗绿色,又有点黑乎乎的,成片长在石头上,不仔细看像青苔,仔细看像粑粑,还是那种没吃好窜稀后的果冻粑。

    “……着嫩吃嘛?”

    “可以。”沈确掰下放进背篓,“可以炒蛋,或者凉拌。”

    她一抬头,又笑了下:“喏。”

    这回孟凛认识,黑木耳嘛,就是和她吃过的不太一样,怎么不是独瓣,而是一长绺长在树皮上,还没长开的小木耳一整簇,空莲蓬似的,看起来莫名有点恶心。

    “下完雨后应该会有很多。”沈确说。

    明明仰头就能看见的地方,爬起来却很远。

    为了给她省点劲,沈确一直用锄头柄拽着她走。

    路过一片铺满松针似的地方,沈确突然蹲了下来:“野蕨菜。”

    放眼看去一大片,全是低矮的蕨叶,在成熟的蕨叶间隙里,便长着一根根长条的,顶端卷曲着如螺纹似的蕨菜,这些是蕨叶的嫩苗,掐断时的手感脆生生的。

    好多啊,全都不要钱,这就是大自然的馈赠!

    孟凛一边摘,一边傻乐。

    沈确没打算多摘,鲜菜不能久放,她自己吃不了多少,也没法腌制或晒干。

    打算走了,一回头,看见丧尸怀里抱着一捧,完全没有停下的意思。

    “差不多了,”沈确刚来拉人,看她的神情,便又笑了:“至于这么开心?”

    当然开心了!

    孟凛头都没回,冲她摆摆手。

    她现在知道为什么那些打野视频那么吸引人了,打野的精髓不在于吃,而在过程。先前那俩长得太丑,没什么欲望,像这样铺开整片都是,又好摘又好看的,根本停不下来,这地上长的要是黄金她都不能那么来劲,就是有点废腰。

    孟凛像超级玛丽里的蘑菇人似的,追着野蕨菜滴溜溜乱转。

    “收手吧阿祖。”沈确劝她:“再摘下去竹笋就放不下了。”

    孟凛这才抬头,见沈确站在坡上向她伸手,云隙里偶落一缕阳光,恰时晃住了她的眼。

    近一米八的个子,肩宽腿长,挺拔俊俏,除了不够幽默,可不就是能说会道长相顺眼的向导?

    孟凛“喔”了一声,出奇听话的停了手。

    她发现了,她更喜欢摘菜,最好是绿叶菜,更有成就感。

    可惜后面就再没见到,也可能是沈确认出来,故意不告诉她。

    兜兜转转一大圈,结果要找的竹林就长在步行道边上,石阶上晃悠着好些个穿着运动服的丧尸,有几个老头老太太,一看活着的时候身体就很好,周身透着王霸之气。

    孟凛躲在大竹子后露头偷看,心说好像打不过啊。

    沈确点点她,示意她别冒头,跟她走。

    竹林很大,又是雨后,山里气味复杂,只要不出声,没那么容易被发现。

    冬春两季才是笋子生长的旺季,夏天不是没有,少,而且找到的时候大多已经抽条长高,这种大笋一旦从土里露头,肉质就已经太硬,不好吃了。

    对人来说太硬,对丧尸却刚刚好。

    沈确的目标,就是这种已经长得有小腿高,还包着层黑褐色笋衣的笋。

    根本不需费力找,打眼看去,十步之内就有四五根,用刀直接斜切,顺着笋衣劈到底,露出笋肉,直接就能沿着切口扒掉整圈笋衣,削掉过嫩的笋尖,留下的成节笋肉比小臂还粗,锄头贴地一打,就能直接切断。

    这样一根笋就有七八斤重,土下的直接不要。

    沈确挖了一根,孟凛学着她的样子挖了两根,还想再挖,背篓放不下了。

    为了节省空间,沈确直接在林子里把笋节分切成大块,那些蕨菜和地皮菜就塞在缝里。

    满满登登一背篓,提起来少说二十五六斤。

    下山的路比上山更难走,孟凛也不觉得累了,哼着歌,笑得像个丰收的老农民。

    嘿嘿,白捡一大筐!

    第25章 25

    回到木屋时早已过中午的饭点。

    葫芦本来是要跟着上山的,结果出门没几步,发现外头到处积水,便果断调头回家去了。

    孟凛以为它还在竹椅上打盹,找了一圈没找见,心里就有些打鼓,在家的时候葫芦自由来去,但附近尸生地不熟,她怕逆子出去了找不到回来的路。

    刚想往外找,树丛里突然叶片簌动,冒出一颗毛茸茸的黑脑袋。

    它一见孟凛,又钻回树丛,片刻后叼着只几乎比它还大的鸟,费力拖到她面前。

    放下猎物,甩甩尾巴,喵一声。

    孟凛都看愣了,以前葫芦也会抓回些蟑螂老鼠,偷摸放在她床头,或者床边,每回她下床都会被吓到。

    这次更离谱,这么大的体型,好像也不是鸟,羽毛艳丽,不会是什么保护动物吧?

    她把沈确拽来,既惊奇,又有几分暗暗炫耀的意思——看吧,我女还是爱我,打猎回来先给我看。

    “是雉鸡。”金属反光的彩羽,乍一看似肥墩墩缩小版的孔雀,尾羽较家鸡更长,沈确很熟悉:“也叫野鸡,这只是公的,以前的确是保护动物。”

    “不过现在它的种群数量恐怕不比人类少了,从结果来说,丧尸的环保成效远超人类。”

    “……”

    好地狱的冷笑话,但很有道理,孟凛竖起大拇指。

    沈确笑了笑,拎起野鸡,忽然看向猫说:“我发现它只要捕到猎物都会带回来给你一份。”

    你才发现啊?真没眼力见!

    丧尸颇有些骄傲地挺起胸膛:“嗯呐。”

    “母猫经常捕猎回家,大概率是把你当成捕猎能力为零,随时会把自己饿死的幼崽了。它真的很爱你,要好好珍惜。”

    沈确拍拍她的肩,转身走了,葫芦便也跟去厨房。

    “……?”孟凛扭头瞪着门里亲密和谐的一猫一人,手指自己。

    什么意思啊你?我拿它当囡宝,它把我当崽?!

    午饭是昨晚剩的焖饭,沈确原本没打算热,但野鸡不能就这么放着,如今野外的猎食动物很多,血气不知会引来什么,需要尽快处理。

    热水拔毛,取出内脏,整鸡直接上锅蒸,连带剩饭一起。

    这功夫,沈确拿着铲子,准备去处理外面的丧尸陷阱。

    孟凛自然也不喜欢那种味道,但是想了想,还是跟着去了,万一沈确干活的时候被偷袭,她就没有旅游搭子了。

    深坑陷阱共有八处,每个里头都堆着被削尖竹竿插穿的丧尸尸体。

    孟凛皱脸问:“哇着个赶马?”

    她们就在这住两天,这些陷阱又不是堆满不能用了,干嘛非得清出来?

    沈确腰系雨披,只着背心,从陷阱短边下挖出坡道。

    坑底的竹刀排列密集,长度约在一米,插两三个丧尸就几乎不起效了,最上层跌落的丧尸只会受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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