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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就折腾旅游搭子,非让人家给她念睡前故事的。

    但聊聊天是可以的,孟凛又戳她:“水了嘛?”

    沈确:“没有。”

    孟凛:“呐里想甚嚒呢?”

    沈确:“在想你。”

    她顿了顿,身后没有声音,沈确翻过身,对上丧尸满是问号的脸。

    稍作沉默后,她说:“我在想,你说你没有过去的记忆,那你还记得自己是怎么变成…这样的吗?”

    怎么变成丧尸的?她当然记得。

    不就是她突然消失搞断崖式分手还留下一张银行卡,孟凛气得要死,满世界找她想要个说法,但又联系不上人。

    沈确有两年多的时间都和她住在一起,学校住处两点一线,她家在北方,自从她们在一起后放假也没回过,除了学校孟凛想不到还能去哪里找她。

    可那时候她们都已经毕业了,孟凛只能像个无头苍蝇似的瞎找,本来她是去实验室找江洄的,结果才刚进实验大楼,就被不知道什么人给扑倒,那人满脸是血,张口就要咬她。

    虽然搞不清状况,但孟凛可不会随便让人欺负,当即连挣带踹,力势皆勇,不止没被咬到,还把那家伙给踹飞出去,只不过因为太用力而面目狰狞,好几滴血溅进了嘴里,她估计是感觉太恶心,就晕了过去,醒来以后,就变丧尸了。

    现在想起来,依然很恶心,而且因为不小心喝了丧尸血而变异,就很没面子!

    孟凛:“不积德!”

    沈确又沉默了一会儿,问:“变成这样…会难受吗?”

    怎么说话犹犹豫豫,不像是沈确的风格。

    孟凛脑子转了一圈,突然警惕。

    她怎么老问变成丧尸的事情,难道是偷偷在做研究记录?!

    但是看表情,又不太像。

    夜色会遮掩,让人本能地放松警惕,但丧尸却能看得一清二楚,沈确的样子,好像是在…难过?

    孟凛也不太确定。

    沈确本来就是冰块脸,看不出多少情绪,她又从没在沈确脸上看过类似的神态,没法对号入座,只是隐约的感觉,人和人在一起相处久了,多少会有些感觉上的共鸣,好像一根琴弦震动,另一根琴弦也会微微颤抖。

    但孟凛理解不了她在难过什么,并举起了大拇指:“嚎滴很!”

    沈确:“……?”

    孟凛叽里哇啦说了一堆变成丧尸的好处。

    她也迷茫过,人终究是社会动物嘛,哪怕是再独立的人也会有想和其他人交流的需求,只是身体变成丧尸,精神却还是人类,感觉就像被绑架到外太空,在一片黑暗中孤零零望着远方的蓝球,一样的孤独。

    记得最崩溃的时候,孟凛甚至办了一场丧尸演唱会。

    她找到移动电源,连接上外放音箱,用小推车拉着,走一路喊一路,身后跟着看不到头的丧尸队伍,一直走到体育场,她站在台上,足足嚎了一整夜,把自己的歌单连唱三遍。

    整个体育场都被尸群淹没,简直比流量组合的演唱会还要火爆。

    那时孟凛想,如果天上的卫星能看到,直接来发导弹,她也算做好事了。

    可导弹没来,三个电源先用光了,她嗓子也哑了,天一亮,观众也散了。

    到今天回想,她这三年其实过得挺滋润的。

    在看完那本日记后,孟凛更加确定,要是当初没变异,连那小别墅都住不上,要她去跟别人挤什么难民基地,和那种无耻老登一起做任务,一顿饭连三菜一汤都吃不上,还不如让她去死。

    能活着确实很好,但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孟凛对生死其实很豁达。

    她这辈子虽然和褚步庭不算亲近,但褚步庭从没亏待过她。

    而且她坚定地认为,她俩亲妈都很爱自己,自己就是爱情的结晶!

    在感情上,沈确虽然最后跑路了,但至少她没有骗她的钱,而且孟凛还拥有了这么美好的肉.体整整三年,已经是血赚不亏!

    作为一个一出生名下就车房俱全,保姆保镖环绕,虽然独立未遂,却生活在世界最繁华都市,从未吃过生活之苦的富二代,她的性格又是有仇当场就报,想爽当场就嗨,所以人生根本没什么过不去的遗憾。

    就,很爽,爽过,死不死都行。

    但遗憾就像吵架时翻的旧账,只要想找,总会有的。

    以前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死了却没死透,还有人类的意识,现在知道了——

    因为她看似圆满的人生拼图上,还有一点点细微的瑕疵!

    她是一个城巴佬,她要去旅行!

    这是老天奶的旨意!

    第24章 24

    雨从半夜开始下,直到天亮也没有停的意思,噼噼啪啪的打着玻璃。

    昨晚孟凛原本只想小小骚扰一下沈确,结果莫名其妙,她就跟第一次住宿舍过上集体生活似的,大喇叭开闸,一股脑把自己这三年有的没的全说了,最后还把自己编的丧尸冷笑话一条条说给沈确听,结果验证了人类果然理解不了丧尸的高级幽默。

    木屋里有挂钟,七点多时孟凛睁了一次眼,沈确已经起来了,她还和人嘟哝了两句。

    等再一睁眼就九点半了。

    雨势听着没有凌晨那么大,但这种雨才是最讨厌的,细如牛毛,打伞嫌麻烦,不打伞又会湿身。

    梅雨季的太湖湖畔,跟她想象中那种北极圈里的高山木屋不说一模一样,简直毫无关系。

    沈确进屋时,看见孟凛像只小狗板鸭趴在床上,脸埋枕头,葫芦就蜷在她的后脑勺上。

    “快十点了。”她把一尸一猫的早饭搁在桌上,问:“不出门玩了?”

    葫芦闻见味儿,抬头瞥了眼,踩着丧尸头跳到床边,伸个长长的懒腰,优雅地跃上桌面。

    沈确给它开了罐头,混合捣碎的煮鸡蛋。

    猫是肉食动物,和狗不同,万不得已才会吃些米粮,孟凛从村里拿回来的那包猫粮是过期的,前两天沈确试着和肉拌在一起喂,葫芦只吃了新鲜肉,粮一口没动。

    罐头保存时间长,但只剩三罐了,这两天沈确得想办法去打点猎物回来。

    孟凛在床上打滚,然后大字形竖在床中间,两腿搭墙,双眼无神地倒望着小猫吧唧嘴。

    啊……浑身无力,根本不想动。

    一晚上光顾着聊天,完全没休息好,感觉自己好像行尸走肉。

    不对吧,丧尸就是行尸走肉?慢十几拍的呆脑开始左右互搏。

    沈确走到床边,低头和她对看:“没睡好?”

    孟凛仰着头,啧,怎么这个角度沈确也没有双下巴。

    手在床上乱扒拉,抓到小白板,挥毫泼墨:丧尸不睡觉!

    沈确瞧那一板鬼画符,眉梢微微扬起:“所以,原来你不知道自己睡着以后会磨牙?”

    “……”哈?什么磨牙?

    孟凛没住过宿舍,唯一同居过的对象只有沈确,沈确又从没提过,所以大小姐并不知道自己活着的时候不仅睡相奇差,而且磨牙打呼放屁三项全能。

    昨晚让她靠墙睡里侧,完全是出于经验,怕她睡着睡着就滚下床去。

    见她一脸不信,沈确淡道:“能量守恒,丧尸也不是永动机,你的大脑这么活跃,自然需要休息。你只是没有深度睡眠,见过老年人打盹吗?虽然呼噜打得很响,但问他们却都说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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