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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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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丛传来轻微娑响。

    孟凛猛然转过头去,睁开猩红的双眼,狸花猫才刚露出半个脑袋,看了看她,又看了看竹椅上的黑猫,悍不畏死地走了出来。

    狸花:“老吴~~~”

    葫芦:“老吴!”

    狸花:“老~~~吴!”

    葫芦:“老吴……”

    沈确刚抱住躁动的葫芦,就见眼前虚影闪过,有什么东西歘一下飞了出去。

    是丧尸!丧尸以奥运健儿的身姿,手刀舞成旋风,瘸腿蹬如闪电——

    就你叫老吴是吧?就你他爹的叫老吴是吧!?

    孟凛一口气以今日必亲手捏爆丫作案工具的气势狂追二里地,中途遇见的散步丧尸也没放过,揪住就是一顿暴打,可惜活猫的灵活度终究是比死人更胜一筹,无能狂怒的丧尸一手拖一个被打晕的同类,在林子里一顿“嗷呜”,宛如纽约城里暴怒的绿巨人,最后忿忿不平的把俩尸丢到公路。

    回到湖畔,沈确还在竹椅上,正低头咬线。

    葫芦背上绑着个长方形的,只能看出脑袋和身子的粗糙布偶,孟凛探头好奇道:“这是什麽?”

    沈确解释,每次环指抓揉呼噜尾巴根的时候,它都能安静一阵,她便试着做了个代替公猫的阿贝贝。

    躁动的黑猫似乎很受用,竟真的不叫了。

    孟凛举起沾血的拳头,朝她晃了晃大拇指。

    她也带回来一个好消息!

    在追猫的途中,她无意发现了一间很隐蔽的小屋,离这不远,门上挂着锁,她回来的时候从窗户那瞧了瞧,里头好像有不少好东西。

    有锁,沈确若有所思地环视木屋,取下了插在门锁上的钥匙。

    钥匙环上不止一把钥匙,都是用来开最简易挂锁的。

    一人一尸抱着猫找了过去,果然能开。

    小屋是用合成板搭建的,可能是早些年废用的环卫休息室之类,里头堆满各式焊接、切割、熔铸用的工具,箱子,汽车零配件,桌上还摆着好几台专业的无线电台,沈确看到房顶上搭建的天线,心里就已经有数了。

    这就是吴铁英的工具房,她的车应该就在附近。

    看着满屋战利品,孟凛得意叉腰:“怎么样?”

    沈确放下手里的记录本,也朝她晃了晃大拇指:“不愧是你。”

    经过三年的野蛮生长,原本的砖石小路早已被草丛覆盖,但仔细搜寻,还是能发现端倪。

    沈确在附近找到了一台特意用枝叶掩盖的车,不过这台车和她预想中的完全不同。

    车钥匙就和那本记录本一起挂在墙面钉子上,电子钥匙解锁,钥匙入孔,车里发动,仪表盘亮起数字,坐在副驾上的孟凛夸张地“哇”了一声。

    居然真的能用!

    丧尸兴奋地左看看又看看,正儿八经的四座车,还有后备箱呢,空间虽然不大,但是比双人观光自行车那不是强多了!既能遮风又能挡雨,有空调还有音箱!

    虽然,只是一台四轮老头乐。

    沈确从吴铁英的记录本里找到了这台车的改装记录。

    如她所料,先前吴铁英还有一台柴油车,可惜在一次台风天里泡了水,只能废弃。

    这台老头乐是她后来弄回来自己改装的,底盘增加了护板,安装了雷达,头尾加装上防撞护杠,后厢盖上还安了备胎小书包,车顶可以铺太阳能板。

    锂电池,增程式油电混动,汽油箱能装十升油,发动机只负责充电,开起来比油车安静许多。

    孟凛戳了戳她,沈确看过去,她乐得不行:“大品牌!”

    刚才没注意,光顾着看车里了,现在才发现这台老头乐的前脸设计,颇有故人之风,还正儿八经贴着车标呢,金底大盾牌,中间一头扬蹄的驴,俨然是mini胖宝款的卡宴。

    孟凛十八岁拿到驾照后开的第一辆车就是卡宴,当时她想要跑车,但褚步庭觉得SUV安全性更好,后来她车库里几乎全是各种大车,卡宴就放在角落里吃灰。

    到底是由俭入奢易,山寨牛夫人也成了可口小甜甜。

    孟凛围着老头乐看了又看,满意得不得了,咧着嘴竖起大拇指:“保时敏捷,帅!”

    第29章 29

    到第七天,葫芦终于恢复了正常。

    女王荣归,臣民相拥欢庆。

    趁着这两天有太阳,沈确把所有阴干的床单枕套都拿了出来。

    孟凛本来觉得都要走了,没必要多此一举吧,但是闻了闻那比寻常骚味更臭,又比寻常臭味更馊,前中后调各有不同的神秘气息,丧尸老老实实地端来洗衣粉,坐在边上帮重劳力扇风。

    毕竟是别人家的屋子,做人还是要有点道德,做丧尸也一样。

    晾好床单,孟凛捧着一颗大大的良心,主动加入做家务行列。

    被猫标记过的地方,一般的清洁剂很难彻底除味,一人一尸反复擦了好几遍,门窗大开,通风换气。

    始作俑者的女王陛下,从始至终事不关己,躺在竹椅上晃着尾巴打哈欠。

    沈确没忘记欠孟凛的那顿大闸蟹,这些天不是没有收获,只是她俩都疲于带娃,连睡个整觉都是奢求,自然也没胃口吃饭,糊弄了这么多天,终于一家三口再次荡起了木船。

    放置几天的地笼收获满满。

    这个季节的大闸蟹还未成年,个头都不大,吃的就是个薄壳肉嫩蟹黄鲜,清蒸水煮都不是最佳选择,最合适的就是做爆炒和香辣。

    用小刷把蟹身上的淤泥刷干净,从中一切两半,露出黄澄澄的蟹膏,沾上淀粉,油煎定型。孟凛不能吃辣,沈确只放了几个干辣椒和香料,用葱段和附近找到的野山姜爆炒。

    还剩下两只残蟹,几条不大的凤尾鱼,和一小碗湖虾,本来这些小渔获沈确都打算给葫芦补身体,被孟凛大手一挥给挡下了。

    这几天她俩都没吃好,就葫芦自己每天两顿鱼,顿顿没落下。

    补什么补?不差这一顿!

    她决定亲自下厨宴请功臣,做一个改良版的湖鲜粥。

    灵感来源于广式海鲜粥,做法简单总结就是所有的食材用油在锅里扒拉扒拉,加上米和水,小火熬到粘稠,再加点葱花出锅。

    搭配上沈确腌制的酸辣蕨菜和工具屋里找出来的白酒,怎么不算是国宴!

    沈确看着她吨吨给自己倒酒,淡定提醒:“这是工业酒精。”

    孟凛停下瞥了眼瓶子,浓度99%,略一沉默:“……加点水?”

    还是算了,以前沈确就不喝酒,别给喝出毛病来。

    经过这几天的同甘共苦,她们也算是过命的交情,可以歃血为盟原地结拜的那种。

    孟凛现在觉得,沈确这个人做对象虽然不咋地,但当搭子确实很完美,她都想说,以后葫芦就管你叫妈,你管我叫姐,咱们俩各论各的,以后一家三口齐心协力,风风火火闯九州!

    丧尸是猫舌头,吃不了烫食,孟凛叠着手,满怀期待地催着她赶快尝尝粥的味道。

    沈确舀起一勺,仔细品尝,“嗯,挺好吃的。”

    “真的假的?”孟凛还有点不信。

    沈确确实没有骗她,点点头道:“真的。和我八岁时做的差不多。”

    剩米饭加水放点盐和味精,煮开后就差不多是这个味道,不难吃,就是有点腥。

    孟凛:“……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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