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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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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确用气声说:“不过我们也没法靠得太近,数量虽然多,但惊了一只,其他都会跑。”

    所以她才要用弹弓啊,原来还能射木箭。

    不对,兔兔那么可爱!孟凛悄咪咪问:“出房,呦自然麻?”

    话音刚落,就感觉脚边有些痒,转头,一双湿漉漉的兔耳朵晃了两晃,懵懂地瞧着她。

    沈确察觉异样,扭头一看,身后的草丛下,竟然也是一窝兔子。

    一人一尸齐齐盯着那只胆子大的,后者竟然不跑,她伸手过去,轻轻一拎,小兔子就蜷着四条腿,被她拎在半空。

    这回连沈确也有些惊讶了。

    她们把抓到的兔子拎回厨房,路上又在废弃的窝棚下捡到两只,这两只更大,孟凛就把小的给放了,放完那兔子也不知道跑,还探头探脑地在厨房门外看热闹。

    他们怎么不怕人?回来后,孟凛拿起了小本子。

    沈确在磨刀,农庄厨房里火灶齐全,有碳有柴,还有不少成箱储存的山泉水,估计以前是用来泡茶煮汤的,她扭头看了眼,磨刀声虽然霍霍,外头瞧热闹的兔子却越凑越多。

    “这里废弃了三年,这些兔子应该都是原本农庄里饲养的宠物兔生的。”

    沈确猜这里不仅有兔子,可能还有羊,鸡也不会少,但现在估计都在北边的野地,那里连着山。

    兔子是一种很能生的动物,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一只健康的母兔一年就能生七窝,一窝能生四到十只小兔子,而且整个繁殖周期,只需要一个半月,就能接着生。

    如果这里起初只有五对兔子,经过三年繁殖,数量很可能已经破万了。

    孟凛都听傻了,妈呀,这么能生,感觉比丧尸还吓人!

    “所以这些兔子根本没见过人类,这附近应该也没有天敌,只有丧尸,丧尸不会伤害它们。”

    对啊,我们丧尸还是很环保的!孟凛写。

    忽然写出这么个长句夸赞同类,小心思实在很明显。

    沈确只是“嗯”了声,余光觑去,丧尸这会儿正坐在小马扎上,咬着笔帽纠结,欲写又止。

    她微一侧身,两只兔子便顷刻断了气。

    宰杀兔子是有技巧的,沈确颇有经验。

    她曾在山区里的基地待过,基地人多,储存的食物却有限,开源节流是重中之重,有人提议打猎,但子弹和食物同样珍贵,便只能下些陷阱,捕捉小型猎物,兔子肉在那段时间就成为了基地最大的肉类来源。

    最节省时间的办法,是切掉四脚和头,最好用足够锋利的剪刀,然后揪起后背近尾部的地方,在皮肉分离处剪一个小口,从这就能撕掉整张兔皮。

    这时兔尾巴还在,继续在兔尾和大腿连接两侧,斜剪两下,再在临近腹部剪上一刀,撕开,手伸进胸腔,从横膈膜往下撕,内脏就能完整清出。

    这样处理虽然无法保留兔皮,但能节省大量时间,在弹药有限,连菜刀都需要省下来当武器的时候,只需一把剪刀,就能处理大量食材。

    料理完兔肉,沈确转头去烧火,储存的柴禾有些潮湿,要用更多的火绒来引,她往铁锅里倒了一桶桶装水,盖上锅盖让水慢慢烧。

    忙完一回头,外面的兔子竟然还没散。

    沈确无声叹气。

    在没有天敌的环境,过惯了安逸日子,即便野生动物也会失去最重要的警惕,这些兔子俨然就像末世来临前的人类。

    “这两只兔子,用来烤吧?”

    孟凛没有意见,兔子肉,她还是第一次吃。

    烤具有现成的,看大小应该是烤鱼用的,沈确用干八角花椒和黄酒腌制兔肉,加盐上一点底味,兔肉其实并不算鲜美,所以做法大多要下重油重辣,手头能用的调味料有限,烤是最好的办法。

    盐、糖、蜂蜜、干料,即便在潮湿的南方也不会坏。

    烤炉里生炭,等到木炭烧白,整兔开花刀,夹进烤架。

    兔肉几乎没有脂肪,想要好吃,必须得刷油。

    食用油是会过期的,已经开封的绝不能用,即便是密封储存的,也需要仔细挑选,像葵花籽油、玉米油、大豆油和菜籽油这一类富含多不饱和脂肪酸的油类,以及亚麻籽油这类富含Omega-3的油,都是最容易坏的,花生油则稳定性更高,更耐储存。

    沈确撬开一瓶新的花生油,确定闻着没有异味,才刷在兔肉上。

    烤架勤转动,等到兔肉微微泛黄,刷上蜂蜜水,中间要盯好,肉厚的地方时不时补刷油,肉薄的地方则刷蜂蜜水。

    油滴进炭火里,发出滋滋的声响,香气在厨房中弥漫。

    孟凛刚才翻箱倒柜,竟然找到了两罐没开封的混合坚果,还有一罐葡萄干,兴冲冲地献宝。

    沈确挨个闻了闻,摇头说:“都不能吃了。”

    “虽然是干货,但高油脂的东西,都很容易氧化酸败,看起来虽然没长霉,但是像黄曲霉菌这样的毒素是没有气味的,很难分辨。”

    孟凛瞬间泄气,搬着小马扎老老实实坐到烤炉对面,托着扁扁的脸,守护她们唯一的食物。

    雨一直不停,天色渐渐暗下来,兔子们还在探头探脑,院子里一片浓绿。

    兔肉很快烤到金黄,沈确将炭火燎旺,最后撒上孜然和盐,烧到皮肉完全焦脆,盛进滚水烫过的盘子里。第二只兔子上烤架,她让孟凛先翻着,自己把烤好的兔肉剔下来,搁在灶边放凉。

    有肉却不能趁热吃,这和酷刑有什么区别!

    这时候,葫芦不知从哪儿晃了回来,嘴里叼着东西,放在孟凛脚边。

    还在垂涎盘中肉的丧尸没有注意,听见猫叫,才转过头。

    然后,歘的蹿了出去:“嗷嗷嗷嗷嗷!!!”

    老鼠!老鼠!这么大一只老鼠!

    就在她脚边上!啊啊啊啊啊啊!

    葫芦似乎早已习以为常,慢悠悠地在火边梳理淋湿的毛发。

    沈确被她紧紧揪住后脖领,勒得哑声说:“不是老鼠,是田鼠。”

    田鼠?田里的老鼠,那不也是老鼠!

    孟凛大力晃她,让她清醒一点,“丢!丢!”

    “丢手绢?”沈确一边窒息,一边淡淡接梗:“轻轻地放在小朋友的后面。”

    “?”孟凛难以理解地看她,忽然感觉不那么害怕了。

    沈确跟她换了个位置,仔细看了那只田鼠,十分肥硕。

    对曾经的人来说,田鼠也许是携带病菌寄生虫的野生动物,但对现在的幸存者们,这是不可多得的珍馐美味,营养来源,既然已经捉了,就不能浪费。

    沈确把烤第二只兔子的重任交给孟凛,自己提溜着老鼠去了外面。

    门口的兔群在猫回来后一哄而散,她听到房檐下有噼里啪啦烧火的声音,袅袅飘起黑烟,在她撒孜然的时候,沈确就回来了,手里提着破开的田鼠,表皮燎烧得金黄。

    砍掉头尾后,居然和兔子肉没什么区别,只是体型略小一些。

    等到第二只兔子烤好,烤架上又增添了田鼠肉,第一只兔子也放凉了。

    孟凛端着盘子,咽了口不存在的唾沫。

    沈确不厌其烦地提醒:“千万别咽!”

    撕好的兔肉放进口中,第一下咀嚼,先感觉到的是脆,因为刷过蜂蜜又放凉,表皮脆得咔嚓响,孜然的颗粒感很明显,和丝缕分明的肉混合,香气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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