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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的情况下,祝明璃先把他未来规划,然后趁着路上稍缓的时候,与沈绩说起自己未来的规划:“等秋收以后,榷场那边应该也稳定了。我再在鸣沙县多待些时日,便得离开了。”

    沈绩心里有数:“三娘是准备往河东,还是往陇右?”

    祝明璃道:“陇右。”河东节度使所在的地方地理位置更好,政治权利也更大,并不像朔方、河西这一带三个偏远之地抱团。她不打算自作聪明去交涉,他的老邻居朔方节度使更懂得拿捏这些人情世故,一切都由他来安排。

    她的任务更多的是往陇右、河西,一是护理队和伤药的事,二是继续把榷场的路打通、打长,在这边好好宣传,让整一片的商队都流通起来。

    那边的特产也多,若能让商队互通,运入中原便能降低成本、增加数量,也是发展经济的好办法。这一片都是相连的,一方好了,一片都会跟着好,是一个经济共同体。

    再者,比起河东那一带,她更感兴趣的是河西和陇右,因为它们靠近吐蕃,那边可是有棉花的。一旦棉花引入中原,大批量制作棉布,御寒效果大大提升,人口绝对会因此快速增长。

    虽然眼下吐蕃与中原关系不睦,但无利不起早,一定有商人在走动,还有一些游离在两边的百姓能给她带来棉花种子,她得去瞧瞧。粮布一直是放在一起相提并论的,所以继“粮”以后,她要改善的就是“布”。

    这段时间一直在练马也是这个原因。她的活动范围要更大了,不仅是灵州府城、鸣沙县,还有更远的河西、陇右,必须要适应“交通”。

    二人快马加鞭往鸣沙县赶,路线却不是直的,而是先绕到了军屯。

    沈绩恍然:“我都差点把这一茬忘了。”没错,三娘在一众忙乱中,把土豆种在了军屯。

    这里的看守更严格,没有那么多混杂人等,再加上军屯有兵卒管理,每天在种田方面跟练兵一样严谨,也不怕出了差错。

    校尉对这事很上心,加上祝明璃身份特殊,也确实存着小心讨好之意。

    祝明璃之前留下了当初在长安专门种土豆的少年们在此,所以她并不操心土豆收成的问题,至少回灵州府后没有听到绿绮和焦尾说土豆这边出事,那么土豆应该和以往一样,种得普普通通。

    她们的人马刚一靠近,校尉便听到声音出来了。

    驻军对来人很敏感,远远见到有马往这边赶来便会接到消息,所以祝明璃下马时,校尉也已经下马了,刚好打了个照面。

    见到二人,校尉连忙行礼:“祝娘子,许久不见。”又对沈绩叉手点头,“沈军使。”

    二人回礼,将马交给迎上来的兵卒,同校尉一起往里面走。

    校尉和州府大大小小的官一样,脸上都带着兴奋的笑意。

    祝明璃问:“看来今年收成不错?”

    校尉挠挠头,黝黑的脸上露出一点不好意思的红晕,大约是觉得自己喜形于色,不够稳重:“今岁得了农具,耕种省力了许多,加上有娘子留下的那群少年,他们不仅对侍弄土豆很在行,对农田也有自己的心得。咱们这些行军打仗的粗人,哪懂什么试验田、记录苗情、看天识色、辨认泥土?哎呀,条条框框的可多了。”

    心情好了,话也多了:“他们说什么,我们便半信半疑地跟着做。没想到苗的长势果然变好了,所以今年比往年都好,是个大大的丰收年。”

    果然再往里走,便见农田那边一片丰饶的景象,在朔方这片水土上,算是比较罕见的了。

    难怪一路走来,无论见到谁脸上都带着笑,那些平日神情严肃的兵卒,如今也露出傻乎乎的笑容。

    丰收,对于农耕民族来说,便是最大的喜悦。

    往种土豆的地方走,人便少了一些。毕竟种土豆这事他们看得很重,不是寻常人可以随便进出说笑的地方。

    这里与上一次来时已隔了很久,变化很大。首先修了像农庄那样的简易小屋,方便大家平日住下观察情况,遇到天气不好也能及时发现、及时预防。

    跟着祝明璃一起来的那些长安少年,也已经融入了这片地方,乍一看还以为是土生土长的百姓。

    见到祝明璃,他们面上很是欢喜,却没有太多惊讶,赶紧走过来道:“娘子,土豆马上收成,我们都猜您这几日会过来瞧瞧。”

    祝明璃笑道:“有你们在,我自是放心的,但还是想来看一看。”

    他们年岁不大,言谈举止中并无沉稳之色,却已是办大事的人了。一拥而上把祝明璃围住,半点不像在军营里备受兵卒敬重的模样,反倒像一群讨饴糖的孩童们。

    沈绩自然又被挤到了一旁,半点没有军使该有的待遇。不过他显然已习以为常,而且深知,秋收这个节点上,像这种事还会发生许多。

    秋收意味着农事成功,农事一向是三娘的主战场,是她收获功勋的时候。

    一行人浩浩荡荡往农田边走去,校尉紧随其后。收成如何,这些终日侍弄田地的少年们最清楚,校尉却不太明白。

    不过之前祝明璃跟他说过这东西有多么重要,耐寒、产量多等等,说得非常严肃,故而他们把这块田当玉田一样,把土豆当宝贝疙瘩,不允许寻常人靠近。

    即便校尉自己再多好奇,也没敢来打扰。所以祝明璃来看收成,他便也跟着看热闹,十分好奇能收成多少。

    土豆收成可比寻常农田简单方便多了,只需挖出来抖干净、好好存放便是,并没有什么大阵仗,也没有他想象中的宝贝疙瘩收获时的隆重和严肃。

    只见少年们把竹篓往地上一撂,拿起小铲子就开始挖土,半点没有想象中的精细和费事。动作极其熟练麻利,三下五除二便扒开了土,找到了土豆。

    一挖,只见一个苗下面扯出一串沾满泥土的块茎,一个接一个串联在一起,仿佛西域那珍贵的葡萄,只是比葡萄大太多,是货真价实的粮食。

    见到这一幕幕,只有校尉这个凑热闹的外人感到震惊,其他人都是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

    校尉不能理解他们的淡定,赶紧转头看向沈绩。

    他想,沈绩和他一样都是行伍出身,又是勋贵之家,应该对农事也不了解吧!

    却不想他完全猜错了。沈绩确实对农事并不很了解,但耐不住祝明璃已在长安种了五年的土豆,他早已习惯了这番景象。

    所以很可惜,在场只有校尉一个人摸不着状况。

    他心里好奇得跟猫抓一样,见到一个小姑娘麻利地收了一筐土豆后便站起来,他觉得找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提高嗓门:“我来帮你!”便去替她抬筐。

    趁此机会挤到了田垄边上,更近距离地看他们挖土豆。

    走近了,看得更清楚,更能明白这些土豆的个头有多大。若是整块都能吃,将是怎样的光景?

    当初了解的时候,那些人怎么说的?说是一块土豆收成后,可切出五六个作为种薯,一个种薯长出一个苗,一个苗又能结出八九个土豆……他不擅长算数,却也明白这个量有多么震撼。

    其实他本就没有怀疑祝明璃的话,可如今真的见到了,还是感到头晕目眩。

    日头直直地照着,他眼前全是沾泥大土豆串的重影,耳边嗡嗡作响,似乎从没有感觉到这么缺水过,眼球也跟着一跳一跳的。

    这么多粮食,若是每年都能这样种,能养活多少将士?

    放眼远眺,不仅田里有,坡地里、沟渠里也有。这宝贝疙瘩,甚至还不像寻常农田那样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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