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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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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鞋子样式相似一类。”

    “又或者说两人有什么明显特征,比如眉间有痣,或者是其他地方有痣。”

    曹禺摇头,“您说的这些我全都查过了,我甚至连两人平日用的香都派人去查过,完全不相同,我能非常肯定两人之间并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

    “凶手剜掉死者的眼珠,我以为死者的眼睛会是突破口,特地找人画了两位死者的样貌,林姑娘是双眼皮,大杏眼。而于娘子则是单眼皮,丹凤眼。林姑娘是尖脸棱角分明,母亲有北州血统,鼻梁高挺。而于娘子脸盘圆润富态,是典型的原生中州样貌,鼻梁中等高度,两人之间的样貌根本没有任何的相似性。”

    他能够说出这些细节,庭渊相信他的确全都查过了。

    庭渊依照他的调查得出结论:“凶手选择的作案目标是随机的。”

    曹禺点了点头,“是的,两起案件,城中更是人心惶惶,而且两市相隔不远,附近的居民都不敢落单,便是如此我还是没有盲目地认为凶手作案的目标是随机的,为了震慑凶手,我亲自带着城中的巡防营和城防营以及衙门所有的衙役,组成多班多队在城南分散巡逻,所到之处敲锣示警,不少居民也自发组织起来参与到其中。”

    来之前他们也听说了,即便是县丞带人巡防,凶手依旧作案了。

    庭渊:“凶手第三次作案是什么情况?”

    县丞现在想起这个案件,仍旧是一脸痛苦。

    欲要说话,突然猛烈地咳嗽了起来。

    庭渊将自己这碗还没喝的茶水递了过去,“说了这么多话了,大人不急,可先缓上一缓。”

    “多谢大人。”曹禺接过庭渊递来的茶水,喝了好几口,感觉好些了,这才继续。

    “第三起案件距离第二起案件过去仅有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当时的巡逻重点是在青花坊和御音坊,我想凶手敢在羊肠小道且附近不排除有人路过的地方作案,一定是对附近的情况非常熟悉,这不是寻常人能够做到的,凶手一定是居住在这两处附近。”

    庭渊点头表示认可,“凶犯作案,往往都有一个心理安全区,一般就是两起案件相连,周围三里范围内,本案凶犯两次作案之间的直线距离四里,实际路程七里,很可能有一些近路,所以重点在这两个区之间是没有问题的。”

    曹禺听到庭渊这么说,心里好受多了,他道:“我当时加大了对这个坊市的巡逻力度,忽视了其他的坊市,我认为凶手就在这两个坊市之间,却没有想到,凶手第三次作案在白秀坊红泉市内。”

    “红泉市已经快出城南地界,要与城西接壤了,距离青花坊烟雨巷直线距离十四里,实际走起来有十七里。与御音坊同心市直线距离十里,实际走起来得有十三里。”

    这个范围远远超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因此我之前推理的凶手就在两个坊市内居住就不成立,于是我立刻派人做人口调查,设立关卡,让坊市内所有人调查,看看近一个月内有没有男人从青花坊或者是从御音坊过来走亲戚或者是做工长住的,或者突然离开消失的,针对这些人一一核查他们的身份,然后再查证他们的不在场证明,有无作案时间。”

    到这一步,曹禺的所有思路全都是没有问题的。

    他的的确确对所有的可能性都做了调查。

    庭渊大胆猜测:“依旧是没有结果?”

    曹禺点头,无奈叹息,“我用尽毕生所学,对所有可疑人员逐一调查,对于那些没有人能够提供不在场证明的可疑人员,将他们的画像画下来,拿到第三起案发现场附近让所有的居民做辨认,看看这些人员是否在案发时间前后来过此处,答案是没有。”

    庭渊问:“第三位死者是什么人?是什么原因促使她走小路。”

    曹禺面露难色,连叹三声:“是一位年近半百的老妇,孙儿生病,与儿媳抱孙儿去医馆,看病的钱没有拿足,医馆那边要他们给足了钱才能放他们离开,老妇走小路回家取钱,遭遇奸杀,死者的儿子在城外的庄子上做工,一年到头都鲜少回家。”

    伯景郁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实在是让人气愤不已,“畜生,这简直是畜生。”

    “待抓住这个畜生,我非得让他付出代价。”

    曹禺又叹了一声,“我们都想抓住这个人,都想让他付出代价,可是一次一次又一次,还是没能将他抓住。”

    伯景郁问:“那第四起案件是什么时候?在哪里发生,距离第一次案发现场有多远?”

    曹禺道:“第四起在绿荫坊的莺歌市,距离第三起间隔四十七天,死的是一名歌女,绿荫坊靠近南城门,南来北往的人几乎都在那边居住,距离第一次案发现场直线距离十一里,实际走过去差不多十三里。”

    第184章 弥天大憾

    伯景郁问:“也是白天死的?”

    曹禺点头。

    庭渊感叹,“这个凶手的胆子不是一般的大。”

    赤风问:“为何?”

    庭渊解释道:“白天作案难度成倍数地增长,若是夜晚,行人少,大家几乎都在家里休息,相对会更安全一些,选在大半天作案,且是这种费时的奸杀案,很容易就被发现。”

    晚上极少有人敢走羊肠小道。

    但是白天就不同了,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许多人都会忽略这种危险。

    认为看不见的才是最危险的,人对黑暗的恐惧是本能的。

    可对于凶手来说,黑暗是他们的保护色。

    选择在人口密集的地方白天杀人,像这样的凶手即便是在现代,也是不多的。

    庭渊道:“从制服女子完成奸污到杀害女子逃离现场,即便这人再怎么快速,一盏茶(五分钟)的功夫总是要的。”

    五分钟的时间内可以出现很多变数。

    即便是再熟练的凶手,想要在五分钟内完成这一套流程,也没有那么快。

    赤风道:“如此说来也是,可是走在小巷子里,若是背后有人跟着,除非是聋子,不然不可能毫无察觉吧。”

    人的第六感是很准确的,如果同在一个小巷子里,有人跟在自己的身后,很容易就能够发现,在此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呼救。

    即便无法逃离,大声呼救,也可能吸引到附近的人。

    就算是一些羊肠小道,可在一个有着数万人口的坊内,人口的密集程度也是非常高的,声音可以传播几百米远,有房屋的阻隔会缩短,几十米到百米还是有可能传递出去的。

    小巷子里没什么人,声音也不容易被掩盖。

    赤风道:“就算一桩案子凶手侥幸附近没有人,可是四起案件附近全都没有人,这不可能的。”

    惊风也觉得很奇怪,“凶手又没有千里眼,他怎么知道附近有没有人的。”

    曹禺道:“这也正是本案最奇怪的地方,十七起案件,死者都没有呼救,没有人听到任何声音。”

    伯景郁问:“这歌女的死有什么特殊的吗?”

    曹禺摇头:“没有,与其他死者一样,衣服被脱,双眼被挖去,面部被遮盖,下/体血肉模糊。”

    庭渊问:“死者下/体血肉模糊是如何造成的?”

    “不清楚作案工具是什么,不像是用刀子捅的,也没有任何其他物体的残留,说不出来是什么东西,仵作表示自己从未见过这种工具,根据他验尸对伤处详细勘验后,认为作案工具可能是两到三指粗细上面布满倒刺或者是尖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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