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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随手扔地上呢,“行,你们快去快回,我先回家替你们写好婚书。”

    凌息头一次为他人的热心抓耳挠腮,反观身旁的男人,面色沉着地朝村长道谢,“好,多谢村长,麻烦您了。”

    村长摆摆手,脚步利索地往家走。

    确定村长听不到他们讲话,凌息急得火烧眉毛,“咋办啊?我一个男人怎么跟你签婚书,现在跑路来得及吗?”

    霍琚鲜少见他着急的模样,有些稀奇地盯着他,“你不往外透露,没人会发现你是男人。”

    哥儿与男子区别不太大,主要靠身形和容貌区分,哥儿平均身高只有一米七出头,骨架纤细,五官秀气精致,如凌息般一米八的哥儿非常稀少,并且在婚嫁市场上行情堪忧。

    大盛朝对哥儿的审美以柔弱娇美为主流,换而言之越像女人越好。

    凌息虽身量过高,但他天生骨架偏小,又刚成年,身材仍保留着少年人的单薄,加上斯文俊逸的相貌,确实容易瞒天过海。

    “可时间长了,我俩生不出孩子,肯定会惹人怀疑。”绝非凌息杞人忧天,他耳聪目明,常常能听到婶子阿叔聊八卦,内容一半以上都有关娶妻生子,上扬春堂,排队治病的人里瞧不孕不育的多不胜数。

    凌息念书成绩优异,对古代历史有一定了解,古人追求多子多福,女子嫁入夫家若三年无所出,夫家是可以休妻再娶的,如此可见生孩子于古人而言的重要性。

    霍琚低垂眼睫,视线扫过凌息的腹部,下一秒迅速移开。

    夫妻成婚两年没动静,家里才会开始着急,若到第三年依然没消息,左邻右舍便会像自己生不出孩子一样天天追问,甚至开始揣测是不是哪儿有问题。

    凌息顾虑的是两三年后的事,霍琚没打算在邻水村待那么久,等到时机成熟,他会离开此地。

    到那时,凌息会如何选择?

    浓黑的眼睫微微颤动,霍琚压下眼底暗涌的情绪,安抚道:“无非多些流言蜚语,我们住得远不碍事。”

    凌息陡然记起霍琚选的宅基地位置,原来男人早已考虑到了,人少是非少,假如住村中心估摸能被烦死。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商量之后的事,很快便抵达竹屋。

    幸亏他下山前把买的肉放凉水里泡着,温度这么高肉也没臭。

    他心心念念花大价钱买的肉,要是一口没吃上全坏了,他得心疼到嚎啕大哭。

    “你买下水回来做什么?”霍琚蹲在溪边清洗猪肉,呐喊询问。

    他倒是不嫌弃猪下水,打仗日子艰苦,他连草根都吃过,何况猪下水,好歹是肉,但凌息完全没必要吃这东西。

    凌息蹲在他旁边,拿来面粉洒进装着猪下水的盆子里。

    霍琚看得表情越发冷峻,面粉价贵,跟猪下水和一起简直在浪费钱。

    等看明白凌息放面粉的目的是为了清洗猪下水,霍琚神情稍有缓和,“能洗干净吗?”

    凌息成竹在胸,“当然。”

    他以前没试过,在书上见过这个办法,他阅读的基本是正版书籍,应该不会有假吧?

    清水洗掉面粉,盆里的猪下水果然变干净许多,难闻的味道虽然没彻底消失,但对比刚才好上太多。

    霍琚好奇侧目,“你娘……”

    他本想问是不是凌息母亲教给他的法子,又陡然记起凌息曾说过自己是孤儿,脱口而出的话卡在喉咙口。

    “你在哪儿学的?”霍琚话头一转,重新问道。

    凌息丝毫不在意他的口误,坦然回复:“书上。”

    霍琚肩头无意识靠近少年,“你识字?”

    “认识。”凌息条件反射道,顿了顿思索两秒开口:“我家乡文字跟你们的文字挺相似,但不完全一样,现在算半个文盲吧。”

    少年总是有一些奇奇怪怪的说法,霍琚不知为何有几分想笑,“得空我可以教你。”

    凌息高兴地转头,嘴唇擦过一丝温热,是霍琚的面颊。

    不知不觉他们竟靠得那样近,近到凌息扭头的功夫便亲到了男人的脸。

    头顶日光倾泻,投射到溪水里波光粼粼,好似在两人周围洒了一圈金色的碎片,以至于其间二人美好得宛如一副画卷。

    热意如同沸腾的水蒸气蓦地冲上霍琚头顶,手中正在清洗的猪肉掉进小溪,溅起“啪嗒”一声水花,男人被阳光晒成蜜色的皮肤参入一抹绯色。

    “啊啊啊!!我的肉!”凌息第一时间察觉猪肉掉进水里,伸手就是一个猴子捞月,成功挽救今天的午餐。

    “呼——吓死我了。”凌息拍拍胸口。

    对比刚才不小心亲到霍琚,他此时的情绪波动可谓是坐过山车。

    “我来洗吧,你再手滑一次我的小心脏承受不住。”凌息蹲下吭哧吭哧开始清洗。

    霍琚周围的粉红泡泡被凌息这个冷酷的狙击手扫射干净,一颗不剩,耳朵和脸上的热意迅速退散,胸口再无小鹿乱撞的慌张。

    他忽然很想带凌息回趟军营,叫老将军们瞧瞧,啥叫真正的不解风情,榆木疙瘩。

    中午仍由霍琚掌厨,吃凌息盼望许久的笋子炒肉。

    竹笋是凌息新鲜采摘的,特别脆,特别嫩,散发出阵阵清香。

    霍琚掏出几个铜板给凌息,“村口有家粮酒坊,卖酒人姓刘,你叫他刘阿叔便行。”

    凌息毫不客气地接过铜板,一溜烟儿跑没影,跟阵风似的。

    照着霍琚的指引,凌息顺利找到粮酒坊,四面八方飘荡着浓浓的酒香,他想迷路也迷不了。

    一身深灰色麻布衣衫的男人弯腰检查缸子里酒曲的发酵情况,听到脚步声回过神,看清来人模样怔了怔,好俊俏的小哥儿。

    “您是刘阿叔吗?我来打酒。”凌息的本地话不太地道,勉强能听。

    刘阿叔看着约莫四十来岁,双手与面庞一样透出沧桑,一眼能够瞧出是个勤劳的人。

    “对,小哥儿你是哪家的亲戚?从前怎么没见过你。”刘阿叔上上下下打量凌息,越看越喜欢,若是能嫁给自家儿子做夫郎该多好。

    凌息有点受不住他热切的视线,“我叫凌息,是霍大郎的夫郎。”

    刘阿叔笑容骤然卡住,原来已经成亲了,看来跟他家儿子没缘分。

    既然没缘分,刘阿叔便没再多想,利落给凌息装了一竹筒酒。

    绕过前面遮挡视线的柜子,凌息才发现刘阿叔竟然挺着肚子,他受惊般睁大眼睛,怀疑自己大白天没睡醒。

    男人怀孕,那不是小说里写的吗?

    小说照进现实,凌息一时半会儿缓不过来。

    “给,拿着呀,发什么愣?”刘阿叔的肚子约莫六个月,不是特别大,若非对方下意识护着肚子,凌息还当人是啤酒肚。

    但仔细琢磨琢磨,这会儿连啤酒都没有哪儿来的啤酒肚,村里人人吃不饱穿不暖,哪能把肚子吃这么大。

    凌息呆呆接过竹筒,“谢谢。”

    回去的路上凌息一直沉浸在震惊中,待竹屋映入眼帘,炊烟袅袅,空气中弥漫开家常菜的香味,霍琚周身烟火气中站在灶台前,专注认真地炒菜,露出一截结实的小臂肌肉。

    凌息吞咽一口唾沫,感觉自己更饿了。

    男人眼皮没撩一下便晓得凌息回来了,伸手朝他要酒,凌息回过神赶紧递过去。

    “你猜我刚刚看到了什么?”凌息凑到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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